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只独特的钟表,每到整点,都会有耶稣十二门徒的木偶轮流出来报时。与此同时,木偶下方的死神会牵动铜铃,整个播报过程终将以雄鸡的鸣叫收尾。
日头就这样一点一点滑落。旧式马车载着游人穿梭而过,马蹄撞击在石板路上,发出踢踏的碎响;城堡中旖旎的灯光闪闪烁烁,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住在其中的公主正享受着舞会的欢乐;只有城中大大小小的酒馆里不时传来的觥筹交错声缓缓将你拖回现实,你这才蓦然发现,原来你依然身在二十一世纪的中欧……
这一切就仿若跌进时间隧道后做过的一场美梦,梦醒后,我恍恍惚惚。许久,才记起要问自己一句,你为何身在这里。
大约,是因为你。
和你分开这么久后,我才惊觉,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竟都记得,而你曾有过我的梦,我也尚留在心上。
所以,我来到这里,以这样静寂的脚步,却不再执著今生与你同路。
第二梦
认识你之前,我曾独自看过一部电影,叫做《有过一个傻瓜》。
影片里那个孩子问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妈妈答,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过一瞬间的颤栗,就如同突然被迫凝视爱与死。
这样看来,爱的本身就是一场消亡的过程。可就算参透又如何,因着执著,因着盲目,我依旧爱你,不惧这本质不过一场寂灭。
我时常梦见和你朝夕相处过的那些清晨,大都是困意绵绵,你坐在我前排看小说,我躲在后面玩手机游戏,闲时凑在一起三言两语,才懂得何谓投缘。
后来我游学加州,有人问我,你长得是哪般模样?我想了很久,说,爱情的样子。
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我却不言语,只是突然想起一个叫李宗盛的老男人唱过的情歌,歌里说,有人问我你到底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是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想,没见过你的人,真的永远不会明了。因为有些人,她生来便是一副爱情的样子,就好比你。
后来我们真正走得近起来,是因为临近高考,我执意搬出去住,三个女生租了学校对面的一套房,其中有我也有你。
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我渐渐开始挂心你的每句话。除了见不得你难过,还巴不得把所有我以为你会喜欢的,都献宝似的送上给你。
我过去也恋爱过,却没有这般诚惶诚恐,像是未谙世事的孩子。
我甚至忽略了我们俱为女子的事,而要到很多年后,我们习惯了分开后的生活,才有一个我极喜欢的女演员站出来说:“你们说我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或者双性恋,我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而已。如果她刚好是同性,你们就说我是同性恋;而下一次爱上的可能是异性,我就成了你们说的双性恋。”
我想,当日我怀抱的大概便是这样的想法,所以才能循着这一程望不见彼岸的海路,一往无前。
第三梦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能并肩走这样长一段,原点不过是简单的一个吻。
如冰花陡然在心间融化,我凑到你唇边的那刻,灵魂竟伴随着丝丝颤栗,尔后是漫长而静寂的沉沦。
人这一生总有最灿烂的时刻,而我的那一瞬,只定格于与你执手相望的刹那。
那之后便是欣喜与忐忑,我们能在暗夜共枕而眠,却不能在白日携手出街,社会有主流的游戏规则,这一次我们不隶属其间。
不是没有过沮丧与失落,也不是没有过彷徨和迷茫,但就如同生命中曾有过的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一样,我们选择眼下的相守,便要相应舍弃世俗的肯定。
最熬不过的时候,我也曾在夜里躲在房间里哭过。
你的房间离我不过十几步,然而只有那一晚,我觉得我们相隔星河宇宙。那样绵延不绝的无力感与孤独感,几乎将我击溃。
所以隔天清晨醒来,我做出了第一个关于我们之间关系的决定,那便是向我十二岁那年认识的闺蜜梁乐薇摊牌。
当晚自习课下,她在学校对面的广场上等我。
我已经记不得那个冬天的我有多狼狈,当我支吾着说完事情的大概始末后,她竟捂着肚子笑出声来。
她说,我当你什么不得了的事呢,原来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