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林屿还记得上辈子小学,被自然课老师安排的任务,养蚕,据说能够培养孩子锻炼自理能力,珍惜生命的意识。于是他每天都要费劲吧啦的去摘桑叶,摘回来之后,看着针尖大小的黑点点,钻出蚕蛋鼓涌鼓涌的爬,咔嚓咔嚓的啃,从针尖大长到手指长,白白胖胖,最后结成茧子,再一次重复生命的循环。

亲近自然什么的他没看出来,就记的好玩了。

这招好像真的有效,自从开始养鸡仔,楚楚跟希希每天都记得按时给鸡仔喂食,出太阳就带出来晒,一刮风就带回室内保暖,精心的不得了,在她们的照顾之下,小鸡仔目前没病没灾,精神的很,还褪掉绒毛,慢慢长出棕黄色的羽毛。六只都是芦花鸡,且精神着呢!

天气变暖后,林屿就开始琢磨移栽果树,村里不少人都在家门口种了桃李杏树,但是味道平平,也就是吃零嘴吃吃。想要味道好的,还得去别家讨要树枝,回来自己移栽。

桃三杏四梨五年,从一根小枝条到果树挂果还有的等,林屿一心加快这个进度,又想到一个新主意。

距离林家村外围的山上,有不少的野果子树,没人管也没人要,结出的果子又酸又苦,唯一的用处就是当柴火烧。

林屿提前从山上挖来了三棵桃树幼苗,一米多高,枝条有两个指节粗细,种在屋后的菜地里,经过半个多月的适应,树苗已经渐渐缓了过来,还长出好几个芽包。

嫁接有好几种办法,芽接,枝接和靠接,视树木的状态而定,林屿选的就是枝接,用别的枝条插入砧木的切口,再用麻布一圈圈的裹紧,一般来说,二十到三十天,就能确定成活与否。

康平跟康安全程密切留意,一心想要看最后,树木能不能成活,结出水分丰厚的桃子来。

“唔,理论上是可以的吧?而且我们种了三棵,总不会这么倒霉一棵都不活?”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全无的林屿托下巴,猜测着。

没事,如果果树都枯死了,他重新买果苗就行,反正春天到了,万物复苏。

康平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看嫁接苗,瞪大眼睛想要找出一点点最细微的变化。

这天早上,他照常去看,突然惊呼:“大哥大哥,这上面是不是冒出小芽了?”

林屿咬着自制的柳条牙刷,含糊不清的说:“哪儿啊?我没看到。”

“这里这里,你看是不是冒出一片新叶子?”康平手指尖点着某个地方。

他眼神真好,上面的确有,一片嫩绿嫩绿的叶苞,害羞的探出半个脑袋。

“真的活了哎!”康平兴奋又惊讶,“原来切下来的枝条还能继续活”

“也不光是枝条,种子,树干都能繁衍出新的果树,生命就是这么神奇。”林屿说道。

康平突然语出惊人,“那,娘生下我们,也是这样吗?”

林屿想要摸头的手一顿,心情从刚才的平静转为低落,他缓了缓,“是啊。”

康平嘴快说出话后,看大哥的脸色有些不太对劲,小心翼翼的抬头,看到林屿似乎没有生气,这才闷闷的撒娇:“大哥,我好想娘啊。”

他从来没有离开亲娘这么久过。

“我也是。”

林屿比康平年长,比起单纯的思念,他考虑的更多。就算几千里路,走也该走到了,一晃大半年过去,周氏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让他不得不担心。难道真的遇上不测?还是到了褚州之后,风土不服病倒了?再遭一点,被当地人欺负了?

他越想脑子越混乱,还要在孩子面前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撑起大哥沉稳不迫的架子。

就算林屿打死也想不到,周氏没有通信的原因是圄于邮费,可见一文钱憋死英雄汉呐!

不过经过四个月的努力积攒,全家出动,远在褚州的周氏终于攒够了二两银子,可以把信件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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