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不期而至,雷声在狭小的楼间距里炸开,闪电像毒蛇吐出的信子试图紧闭的玻璃窗。
窗下的芙蓉树在狂风中摇动着娇美的头,丝线般的芙蓉花掺杂在如注的暴雨里被狂风拥抱着去狂吻玻璃窗,在上面留下凌乱的吻痕。
程伟男像只温顺的猫咪蜷缩在夏凉被下,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闪电穿透窗帘在墙壁上瞬间即逝的光影。
近在咫尺的风雨雷电并没给她带来些许的恐惧,而是惬意,因为她喜欢躲在卧室里听这暴虐的雨声。外面是一个世界,卧室是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却能听另一个世界的声音,这就是惬意。
很虐的,这是她给自己最中肯的评价。
记得,她第一次离开妈妈暖暖的被窝时,就是这样的一个夜晚。妈妈隔三差五地要值夜班,她必须锻炼一个人独立呆在家里,面对这样不平静的夜晚。
那晚,只有雷声、风声和雨声,其他什么也没有。她以为自己会用被子蒙住头尖叫,她也为此做了千百次的心理准备。
窗外雷声轰天而来时,她想自己一定会用穿透雷声的尖叫唤来隔壁的妈妈。可雷声都快要退缩了,她都一声没出。从那晚开始,她发现自己真的很虐。
上一年级时,妈妈没有扭过她,她给自己改了个颇男性化的名字——程伟男。现在,她已经不记得先前的名字了。
以往,她一定会听着暴虐的雷声、风声和雨声忽然地睡去,可今晚,夜已经深了,她还在黑暗中眨巴着眼睛。
她在虐虐地想,如果再回到昨晚,回到入注的雨中该多好。
昨天的招聘会,她再次悻悻而归。工作没给她机会,而暴雨却跟着来了。再有几百米,她就到家了,暴雨却一点情面不留地把她困在一家便利店的雨罩下。
她明白,要是这么从暴雨中跑到家,远远要比落汤鸡惨。可她还是决定经受一次暴风雨的洗礼,因为她受不了便利店老板的目光。她虽背对着便利店,但能感受到那双扫描仪般的眼睛在她身上来回搜索。
她咬了咬牙,不知是给自己鼓劲,还是对便利店老板的愤恨,带着一股光荣赴死的悲壮冲进暴雨里。
直到冲进去,她才明白,那点勇气在暴雨面前太过单薄。没几步,衣服就被浇透了。大大的雨点击打在脸上,冷冷的,疼疼的。她睁不开眼,看不到路,只能双手做雨罩遮在眼上,朝着家的方向没命地跑。
她在雨帘中看到车刺眼的灯光时,才意识到,她正在路中间拼命。随着一声急刹车的尖鸣,她倒了下去。
这次是完了,自己还没有一份工作,更要命的是,还谈过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美丽的青春就交待在这冰冷的车轮下,丑陋地死在暴雨里。
多么不公平,我死了,为什么暴雨还在没命地冲洗我?她睁开眼,看到了刺眼的灯光里,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蹲下身来。雨水随后浇进她眼里,她只得闭上眼。
“你怎么样?”一个富有穿透力的声音透过暴雨在她耳边响起。
还好,她听到的是人声,不是鬼,自己还活着。可被暴雨浇洗着,又躺在冰冷的路面上,比死都难受。
她想坐起来,却感觉自己离开了冰冷的路面,正有一双有力的手臂把她抱起来。
没有雨浇到身上了,不是雨停了,她已经在车的副驾驶上了。
“你没事吧?”那个人急切地问。
她并没搭话,而是用手梳理被暴雨冲乱的头发。此时已称不上秀发了,打卷,粘在一起,即使如此,她还要尽力理顺一些,形象很重要。即使丢了命,也不能丢了形象。
“你不要命了?”那人可能见她没事,竟改了语气,代之是冰冷,在程伟男感觉里,比车外的暴雨还要冰冷。
“要!”程伟男回答得嘎嘣脆。
“哼!”那人显然被气乐了,说,“那为什么在路中间跑?看到车还不躲?”
“雨那么大,我怎么知道哪里是路中间?”她说得不紧不慢。
头发只能这样了,她开始拧衣服上的水,雨水径直流到车座下面,她头也不抬地继续说:“我为什么躲?在我和车的较量中,我是弱势群体。我有三种选择,一是站在原地不动,再是往右躲,三是往左躲。我又不知道你的车往哪里躲,如果我们躲到一个方向去,我不就死定了。我在雨中看不清车,你却能在车里看到我,所以我宁可选择中间路线,也是理论上最保险的路线。”
“你是学文科的吧?”那人问。
“你怎么知道?”程伟男听这么问,愣了一下,但没抬头,继续把衣服上的水拧到车座下。
“学理科的面对问题是理性的,也懂得机械运动的原理,他们会用运动躲避危险,而学文科的,用感性认识去看问题,在面对危险时,会选择听天由命。”那人冷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