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末的工作总是好多,好多,真的好多。适逢这几天大雾弥漫,连呼吸的空气都是湿淋淋的。墙上吐出来的水珠把陈旧的楼道弄得斑驳不堪,阳台上挂着我onday至sunday的underear,红橙黄绿青蓝紫,顺便带条黑的,那是他的。
因为工作,他去了另一座城市。掰掰手指头,不知觉中就这样,两年了。
一个单身女生,不,一个男朋友不在身边单独居住的女生,总要学会保护自己。例如,上班出去了,门上外加两把锁;偶尔洗衣服拿出去挂的时候,挂一两件男朋友的衣服出去。
说到这个,有一回,他过来看我,看到阳台上的衣服沉着脸半天不吭声。等我从厨房捣鼓完过来坐时,他盯了我半天,终于在我受不了要问他看什么的时候,他指着那衣服说,是谁的?
我气抽了半天,半个字都吐不出来。深呼吸,指着他说,那是我们在一起三年的时候我送你的衣服!去了另一座城市就算了,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漏了这件衣服,现在还干脆给忘了!
最后他拉着脸皮哄了我半天,还把那天的家务全包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扫地、拖地、洗衣服(他从来不愿意给我洗衣服)、淘米煮饭、洗碗最后让我消气的是,他不知从哪变出来要送我的巧克力。
他总是说,我脾气好着的时候满足了他对女人所有的幻想,但是我发脾气的时候就让他觉得此生生无可恋。他总是不轻易发脾气,但是到了他发脾气的时候我总是一声不吭。为啥?我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