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多,我从柔软的大床上醒来,翻个身,左手边的位置是空的。我用手轻轻抚摸左边的被窝,已经冰凉。老王的习惯,五点半起身,晨跑一个小时,接着看报一小时,之后吃早餐,最后去公司。现在估计老王在客厅吃早餐。我依依不舍爬起来,伸个懒腰,走到卫生间去洗漱,卫生间就在房间里面,不过,马桶和洗漱分开两个间。
果然,老王双手靠在圆形的红木桌子上,一边啃面包一边看报纸。我走过去一看,是一碗玉米粥和几片面包。我抓起桌面的一杯温水灌进喉咙。
“起来啦?我算好你起来的时间,刚给你打的粥,热的,我哪天能吃到你做的早餐啊?”
我扑哧一笑:“你那么专心看报纸,怎么知道我起来了?”
“你哪天不是这个点起来?”老王抬头看着我,带着审视的眼神。
我笑得更厉害了:“这样的话,你永远也吃不到我做的早餐了,谁让你起得比我早啊!”
“我做早餐,你洗碗,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不是一直这样吗?你看我哪天不洗碗了。”我指向厨房的洗碗槽,干干净净,碗筷已经叠放在沥干架上面,整整齐齐。厨房一滴水也没有,垃圾袋空空如也。
“今天你去公司吗?”老王合起报纸,准备出门到样子。
“有你在,我不去。来,亲一个。”
老王轻轻在我脸颊亲了一口。这也是他出门的习惯。
我继续坐在红木凳子上面,左手拿面包,右手拿手机刷微博,看新闻,这样看新闻效率不是更高吗?而且又省了报纸钱,想不通为什么要看报纸。
突然,手机屏幕跳出一窜号码,陌生的,响了五声,那么执着,应该不是打错。我按了接听。
对方声音很着急:“你可以放手了吗?他是我未婚夫。”
“你说的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