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桦岭的强盗?”
虫找来了纸和笔,把“白桦岭强盗”写在了上面。
“你写这个干什么?”
斑鸠探着脑袋往纸上瞧了两眼,不明白虫为什么要将其记下来。
“我有预感这件事不会简单,所以提前把目前掌握的信息都给记在纸上,这样整理起来更加直观也更加方便,不然很容易就乱套了。”
虫的细心程度在他们这三个人当中的确是最高的。
随着虫“唰唰唰”地在纸上一阵奋笔疾书,斑鸠看着这么多的字就两眼发晕,——若不是汉尼拔从着他读书认字,斑鸠恐怕到现在都还是个文盲呢。
根据斑鸠的法,他是得了一种“一读书就会头疼”的病,而且强盗嘛,读那么多的书干什么,难道还想要用嘴皮子去抢劫?
汉尼拔先是苦口婆心地跟斑鸠了一大堆道理,像什么“不读书的强盗不是好强盗”、“读了书的强盗才能更好地提升业务能力”之类的,后来他懒得再跟斑鸠这么多废话,直接用皮带教斑鸠做人,——不愿意读书,这是斑鸠脑海中为数不多的有关汉尼拔打了自己的记忆。
“貌合神离的黑足强盗、暗流涌动的黑铁矿场、建设之中的军事基地……”
虫在纸上越写越多,她双手托腮地沉思了好一阵子,最后“啪”地把笔往桌子上一拍,:
“暂时理不出什么头绪,我们先去找找那几个白桦岭强盗吧,如果能够找到他们的话,不定可以从他们的嘴里问出跟新帝国那座军事基地有关的事情,眼下还是这个问题紧迫,毕竟上千条人命,至于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往后推推,就这么决定了。”
既然虫都已经拍了板,斑鸠自然是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兰蒂斯就更没话了,因为斑鸠和虫完全是为了帮他,假如他俩现在要抽身事外也不是不可以,就像汉尼拔的,完全可以把绿洲难民与抵抗军残部给抛出去,来个丢卒保车。
……
当斑鸠亲眼见识到那些股强盗驻扎的营地周边有多么混乱的时候,斑鸠忽然有理解为什么刘海龙不愿意在这个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了,——脏乱差的环境还是其次,最让人浑身不自在的是那些强盗的眼神。
法外之地中较大的强盗势力一般都有自己的产业,就拿黑足强盗来举例,他们依靠着从矿山内开采出来的铁矿石可以跟其余势力交换各种各样的物资,食物、清水、武器等等。
较的强盗势力则没有这样下会下金蛋的老母鸡了,这些人的装备虽然不怎么样,但他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就是刀口舔血,所有人都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之下的人跟野兽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警惕的眼神,或是凶狠或是冰冷的表情,站在这些杂牌强盗中间,斑鸠觉得自己周围的哪里是人类,分明就是群红着眼睛、嘴里流涎,随时准备冲上来生吞血肉的恶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