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七夕暴喝一声,而后迅速擒住那个老男人的手,直接将他手臂反剪,按在了桌子上。
“就这么喜欢调笑小姑娘?”
原本都给了对方台阶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这个姓曾的老男人真的是触动了叶七夕心底最深处的那一片逆鳞。
即使叶七夕不愿意再去回想,可是三年前订婚宴自己在化妆间的那一幕,好像无论如何都回避不了。
她被那个无耻的s大前校董儿子压在桌子上,因为身上还有药性作祟的缘故,甚至连动弹反抗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
……
那一天,是叶七夕这辈子最绝望的一天。
即使她已经完全不再喜欢厉天扬那个渣男,可是曾经的初恋,曾经的信仰与光明,却如此轻易地就破裂了。
叶七夕曾经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虽然叶国华对她不宠不爱,可是家里到底还有保姆,这基本是叶七夕外公家留下的基业,叶国华不至于让她连读书都读不起,也不至于让旁人看笑话到让一个孩子去做饭。
……
叶七夕曾经连杀鸡都不敢,她自认是晕血的,还曾经有过打针时因为贫血再加上低血糖昏厥的经历,所以医生审慎地告诉她,让叶七夕以后少接触见血的场景。
但是在订婚宴的那天晚上,她走投无路,用那个落地灯撞破了s大前校董儿子的脑袋。
对方死了。
死的两眼暴睁,鲜血像是地狱衍生开来的曼陀罗花,妖异到艳丽。
叶七夕盯着那一团血泊,动弹不得。
这是叶七夕永久的噩梦。
终其一生,也无法遗忘。
……
这个姓曾的老男人的举动,无疑是把叶七夕往当初的心理阴影上带。
她无法接受别的男人碰自己。
哪怕是厉墨谦。
当初圆房也一再受阻,她很崩溃自己无法与男人有亲密的举动,是厉墨谦用爱一点点地告诉她自己不介意等。
那个男人用爱感化了她。
但这并不代表着,叶七夕愿意与旁人多做皮肤上的接触。
甚至连同性,也有一定的接触阻碍。
除了苏萌和秦小贝这种已经熟稔的,叶七夕是不愿意跟别的女孩子多做肢体接触的。
一个生活在光亮世界里的人,一定不会想到,坐牢的日子有多么可怕。
甚至那些黑暗,并非是来自于那些没有良心的男狱--警,里面的女囚犯或是因为太久没有跟异性有过亲密接触,又或者本身是双性恋、同性恋,见叶七夕长得貌美,就起了对食的心思。
这种想法,不是基于叶七夕的自愿,而是仅仅想把她当做排解生理的一个工具。
叶七夕当然是不情愿的。
因为和一个监狱里的女混混撕扯到互相打架,叶七夕被人在不见天日的小黑屋里关上三天三夜。
叶七夕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但是想到那些日子,她仍然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