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2 / 2)

我走进了洗手间拼命洗脸,长舒了一口气,原来只是做了一场噩梦而已,可那梦也太真实了点,而且每个细节我都清晰地记着。

我正对着镜子清理头绪,在门外传来了保洁员的咒骂声,说有人弄了一地的泥巴。听到这句话我又是一激灵,猛地回头看了眼自己的身后,在我身后有一串的泥脚印,正是我自己留下的!看着那些稀泥脚印,我陷入了迷茫之中,难道我所经历的那一切,都不是梦吗?

故事讲到这里,便告一段落,大家听得都入了迷。

冥阳只是感觉到浑身燥热,一股浓烈的火焰向自己直扑过来,焚烧在自己的身上,冥阳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痛苦。大家可以稍微想象一下这种痛苦,平日里,家庭主妇即便是在厨房做菜时,不甚被一颗油点子迸在胳膊上,都会痛好久,更何况这地狱之中的业火!

那是一种穷尽人类的想象,也绝对无法想象的极限的痛苦!这股业火从冥阳的头发开始烧起,一直烧得冥阳皮肤溃烂,骨断筋折!

“说,你还要不要救那什么兄弟?”红衣判官等着一双鼓突外出的鬼眼,凶狠地质问道。

地狱之中的刑法,因为直接针对的都是魂体,而没有真实的肉身,因此在所谓的骨肉全部化尽之后,依旧能够迅速长出。

只见红衣判官打开了一扇门,把冥阳所剩下的残留的骨头扔了进去,被地狱中的阴风一吹,立刻重生,肌肉,筋腱,骨头和骨髓就像果树开花般再次恢复,冥阳再次恢复意识之后,他突然想到了师傅的教导,于是想到了一个问题。

他在地狱这片焦热的土地上静心打坐,终于,一呼,二息,三呼,四息,五呼,六吸,七呼,八息。。。随着规律的呼吸起伏,他进入了浅层次禅定。后来,那个叫花子,也向他讲了自己的经历。

原来,他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道士,在一次偶然的事件引他到了一处古宅,但是没想到牵扯出一件件诡的事件,首先是拆了黄皮子的土庙,引得一众报复,再后来,冥阳听完那老乞丐的经历后,半晌没有回过神来。说完,那老乞丐一边打着酒嗝,一边睡了过去。

冥阳看到那老乞丐不愿再多说了,便站起来与他告辞了。

我叫李勇,是个普通的大学生,但我身上也有一样并不普通,我长得很帅。

我的帅,虽赶不上现在电影上常出现的流量小鲜肉,但身处班上那群歪瓜裂枣之中,我也算是一枝独秀了。

可以说,我走在外面,是个女孩子就会回头多瞅我两眼,而是个男孩子就会眼神中充满敌意,除了同志。可是,我也有自卑的地方,那就是,我有个疯婆子奶奶。

说疯,也不算真疯,只不过她的职业比较特殊,就是跳大神的。平时她就神神叨叨的,偶尔在家里会敲着破鼓,身体各种哆嗦各种蹦跶,咿咿呀呀地唱一些神调,真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因为有这么个奶奶,我一直感觉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而且,我奶奶在我还小时,就经常对我说,我这辈子,二十岁时有一个大劫,需要找一个真心爱我的女孩子,方能化解。

从小接受唯物主义科学教育的我,对奶奶说的话,自是不信。

大学期间,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子挺多,可以这么说,因为在校园期间,女孩子们的心思还很单纯,她们心目中的恋爱标准,距离物质还比较远,而男孩子的帅和暖,是她们择偶的主要标准。

只要我想,我可以很轻易地就和班上的班花一级的女孩子谈恋爱,可这不是我心中的追求。

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和我谈恋爱的都是女神一级的人物,可是在一起后不久就发现,我们性格非常不合,因为我长得很好看,对方长得也很好看,都是在追捧中长大的,而我们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就是针尖对上了麦芒,谁也不肯退让。

因此,初中和高中时代的恋情,我都以失败而告终。我心中所想,就是大学期间,能找个普通的女孩子,不那么好看,也不那么难看,在一起,她能迁就我一些,满足我的各种要求,让我一直处在主导地位。

因为我很帅,我的这个需求很容易就得到了满足。大学期间,我相中了一个女孩,她叫芳芳。说实话,我们在一起,从外貌上她是配不上我,但她性格很柔,而且小小年纪就会做饭,这一点属实很难得。她把我照顾得很好,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又找了个妈。

她对我是什么感情,我并不清楚,可我对她,却没有那种爱情的感觉,我们之所以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排遣情感上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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