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福记是泰江市着名的小吃店,其中的一样小吃鲜味馄饨更是远近闻名,堪称一绝。当年陈哲还在上学的时候,元福记还是个路边的小吃摊。由于卖的馄饨又便宜又好吃,他和莫莉会经常去吃一碗,算是那里的老顾客了。这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元福记生意越做越大,小吃摊已经变成了小吃店。原来只有几样简单的小吃,现在也发展成了一个系列,品种多样的精品小吃。</p>
不过小吃店中最受顾客欢迎,也是最经久不衰的还是那一样特色的鲜味馄饨。陈哲自从回来以后,还真的没有再去尝过。此刻听到婷婷想吃元福记的馄饨,也不禁勾起了他以往的回忆,当下忍不住自己也想吃了起来。</p>
</p>
于是陈哲二话没有,马上转身离开输液室,准备出去买几碗馄饨回来三人一起吃。可是当他走出门诊部大楼,快步奔向医院大门的时候,忽然看见大门口迎面开进来一辆很眼熟的汽车。定睛仔细一看,心想这不是公司齐总的那辆宾利吗?怎么这会儿跑到医院来了?</p>
既然认出是齐总的车,那么开车的司机必然是陈哲一直很喜欢的黄小玲。不过这会儿她在开车等于是在工作,料想是不会停下来和自己打招呼的。所以陈哲也没有停顿,只是冲着车子挥了下手,然后继续前行,与宾利擦身而过,就奔出医院大门去了。</p>
宾利车内坐着的果然是齐瑾和黄小玲,由于齐瑾是坐在后面的,一开始还没看清楚车外的人是谁。但她看到前面开车的黄小玲忽然格格一笑,然后也是举起一只手冲着车外的人摇了摇,明显是一副很相熟的样子。于是感到好奇的齐瑾就忍不住转头凑到车窗前去看了,结果她很郁闷的发现,竟然是公司里的那个痞子员工,名字叫做陈哲的那个。</p>
只是接下来齐瑾马上就感到奇怪了,心想这才刚刚下班不久,这陈哲就到医院里来干什么?看他这活蹦乱跳的样子,也不像是生病了呀?难道他跟我一样,也是来医院...不可能不可能,他们俩一副天生死对头的样子,陈哲怎么可能会好心来看她呀?</p>
再说陈哲跑出医院后,花了十分钟时间来到两条街外的元福记小吃店,却没想到这时候正是小吃店最忙碌,客人最多的时候。而且绝大部分客人,都是来吃馄饨的。这就造成陈哲要买三碗馄饨带走,竟然足足等了有半个多小时才轮到。等他拿着打包好的三碗馄饨急匆匆又赶回到医院时,这买馄饨一来一回的时间,差不多已经将近一个小时。</p>
巧合的是,他走出医院的时候,遇到齐瑾和黄小玲进医院来。等他回到医院,竟然又一次遇见了她们。齐瑾和黄小玲明显是到医院看望某个病人出来,陈哲拎着打包的馄饨刚刚走进医院,就看到她们俩正走向医院停车的地方。这时候双方相隔并不是很远,陈哲看到了她们,她们自然也看到了陈哲。于是心性纯真的黄小玲就没有考虑那么多,自然而然就打招呼了,叫道:"大叔,你怎么又回来了?在医院干嘛呢?"</p>
黄小玲的招呼,陈哲自然是要理睬的。于是他就停下脚步笑着解释了一句,道:"我表姐的女儿病了,正在这里挂瓶呢。你们忙,我得赶紧给她们送吃的东西去。"</p>
黄小玲哦了一声,就挥了下手,道:"那再见了,我送齐总回家。"</p>
陈哲点点头,也不和齐瑾说话,转头便又奔向了门诊部大楼。走在黄小玲后面的齐瑾看到这小子又是这么没礼貌,忍不住就哼了一声,接着她对黄小玲淡淡的道:"小玲,你和这位大叔看样子很熟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