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还有些懵,看向他的时候仿佛没有焦距,直到富山雅史将毫发无损、甚至连一丝划痕都没留下的鳞片在他眼前晃了晃。
“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楼兰古城发现的。虽然他没能认出来,但他发现用火烧或用锤子敲打都无法损坏这片东西,所以把它带回了欧洲。在欧洲有人把它认了出来,那个人叫梅涅克·卡塞尔。”
富山雅史露出笑容,“这是证据之一,现在你是不是对龙的存在有点相信了?”
路明非还在嘴硬,说这可能是高科技。
顾谶的表情却倏然有些冷,并不是因为这片鳞或路明非,而是因为富山雅史刚刚提到的那个人名。
梅涅克·卡塞尔。
伟大的屠龙者,秘党的英雄。
他摘下眼镜,从衬衣口袋里拿出手绢轻轻擦拭着。
富山雅史不禁多看了他两眼,那不是配西装的手帕,更像是私人缝制的随时使用的手绢,简言之就是那浅蓝色的底布上绣着白色的花,看起来有些土。
不过在看着顾谶的时候,他又忍不住想,许是因为拿着手绢的人是他,所以在这古典雅致的书房里,有种淡然的闲适,令人感到安静。这跟大呼小叫的路明非是不同的,所以他对这两人能成为朋友难免有点好奇。
但富山雅史还没忘记正事,他看向其实差不多已经相信了的路明非,“即便是纳米技术制成的钛合金,也挡不住这样一枪吧?我有东京大学的材料学博士学位,你要相信我。”
这就是典型的‘我书读得比你多,不会骗你’。顾谶跟路明非相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有此共识。
这里不仅遍地疯子,还都是高学历的疯子。
“好,那么第二件证明。”富山雅史显然t到了两人的无声交流,当即啪地一声打开了第二个手提箱。
“用眼睛,不必用大脑来思考。”
一只圆柱形的大玻璃瓶被放到了书桌上,就像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
当看清里面的东西后,不光路明非像被雷劈了一样震惊地张大了嘴,就连顾谶都感到意外般怔了下。
泡在淡黄色福尔马林溶液里的,是一个很像蜥蜴的动物,黄白色的,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嘴边的长须在溶液里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如安详的胎儿。
而在它的背后,展开了两面膜翼。
“这是一条还在沉睡中的红龙幼崽,龙类很难死去,即使你杀死它也只是一时的,它们会在沉睡中慢慢恢复。”
富山雅史很满意两人的表情,“这可是很难得的标本,通常人类很难捕获完整的龙类,因为它们的大脑可以感觉到人类大脑的活动,所以要么会在人类靠近前发动进攻,要么就会逃走。
这个标本是1796年在印度发现的,这条红龙幼崽应该是在刚孵化出来的时候被巨蟒吞下去了,当地的农民杀死了巨蟒,从它肚子里得到了这个幼崽。”
路明非头皮发麻,“这真的不是塑胶的吗?”
“凑近来看看。”富山雅史把玻璃瓶拿到两人眼前。
“看它的细节,鳞片的纹路。”他的语气充满赞叹,“什么样的艺术家,能做出这样完美的塑胶制品来?”
顾谶戴好眼镜,隔着一层半厘米厚玻璃的标本瓶端详那只红龙幼崽,它的膜翼和长须都在溶液里拂动,像悬停在云中。
这样完美的生命,只有自然或者神才能诞育出来。
然后在他的注视下,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的红龙幼崽骤然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