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早就察觉出了异样,不过眼里只有冷笑,道:“胖子,你可真是财大气粗,送爷爷如此厚重的大礼,所谓无功不受禄,这样岂不让爷爷受之有愧。”
金元宝无比厚重,只因他真的很大,若一座元宝山,在灯火耀映下,闪闪发光,让周围食客如见了世间最珍馐的美食,大咽口水。
在场之人,若还说自己没见过一百万两银钱,大可自己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好让自己记得此时此刻。只因此时此刻,并非做梦。
金元宝不是聚在张士头顶,也不是凝在那一群围观食客头上,而是聚集在李知焉与苗疆一众人头上,那么自然就是朝他们落下。
在何豪珅看来,落在此处,倒不是因为这里人多,要一网打尽,也不是因为苗疆一直与道盟作对,有意为之,更不是重犯李知焉,毕竟在未解开李知焉身上秘密之前,他便是世间最珍贵且无价的重宝。
那为何还要如此呢?
不错,一枚棋子,一枚行将就木的棋子,一枚正在被众人全力抢救,且还不知即将给他们带来危险的棋子。
金元宝很漂亮,世人都爱,因为他可以换来你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当然,也可能这金元宝本就是你一直梦寐以求的。
虽说世人都爱,但李知焉此刻却皱起眉头来,他也爱,他也非圣人,也很小就知道这东西的重要性,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大石镇中,最漂亮的房子,不用像山间木屋那般,一刮风下雨,就风侵雨蚀,飘摇欲倾。
他亦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肉脯,不至于让爹爹涉险打猎,最后一去不归,他还知道这东西可以换来那吞了无数次口水的糖葫芦。
但他此刻却喜欢不起来,只因此物今日,是来索命的,索谁的命?
不知道,不过不管索谁的命,这金元宝都不再漂亮,都不会让他再爱起来。
对此,李知焉试图挪开吕老伯,但马上被兰姨制止,兰姨告诉他,现在要是稍微挪动吕老伯,大家也不用再救,吕老伯马上就会命丧当场。
既然已说到命丧当场,那大家的全力施救,岂不毫无意义可言,之前的努力,不也白费,自然就不能再挪。
幸运的是,张士若神明一般,顶在了上面,顶住了若山一般的金元宝,那下坠之势。
也不幸,神明分身乏术,不能变作两人来用,在张士举起金元宝的同时,风行空也掠了来,很快,快到张士的手刚接触到金元宝,风行空就已掠到李知焉身旁,你不的不佩服这个衔接点,卡的非常精准。
风行空很快,但李知焉还是看清了来人,他记性不差,也认出了此人,赤霄和清影并出,迎了上去。
李知焉一走,此地就只剩下苗疆一等人,兰姨汗如雨下,已湿透衣衫,也不知是被这些人突然出手吓的,还是控制毒虫之故。
不管是哪种,只要有一位成年男子持剑到此,就会将她撂翻在地,即使他身负强大修为,也不能例外。
只见她闭着眼,脸色煞白,许是这次控制毒虫太多,已到自己极限,且又与杀敌不同,这次是为救人,救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那么控制毒虫的蛊术,就更要拿捏到分毫不差,不然一个闪失,就能要了老人家的命。
李知焉一走,鲜于贞就站在了李知焉的位置,将吕老伯、兰姨等人,让到了身后。
她不明白那傻子为何要做到如此,为何拼着性命不要,也要救下这个素不相识的老人,她心里有很多疑问,所以她得守护好他的守护,并在最后问问他答案,因为她觉得,这样的答案,定会非常有趣。
所以此时的她,看去也如一个傻子。
郑行远和梅华忠,因张士的落雷,此时站在一处民房屋顶上,发现这边情况后,几个起落,向酒楼门口奔来。
他们不是傻子,知道今日的破局点不是李知焉,也不是修为最高的张士,而是这躺在地上的吕义财,虽然他们最后的目标,就是李知焉,但要破局,还得在这老头子身上找。
两人刚掠到门口宽阔处,就发现旁边一桌四人起了身,沈公子首先掠出,站在两人要去的路径上。
此举,也让郑行远疑窦丛生,故问道:“沈立志,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沈公子道:“郑大人,你既然知道我叫沈立志,那么就该知道,我喜欢与人切磋的臭毛病。”
郑行远道:“你想找我切磋?”
沈公子道:“还请大人您赐教。”
郑行远没好气道:“郑某今日有要事要办,没空。”
沈公子道:“小子想,与郑大人这样亲近的机会,一生中定不会多,所以不管怎样,还请大人赐教小子一二。”
ps:有人会说,为何非要救这老人的命,这不是傻吗?不错,我写的就是一个傻子,所以诸位看官要是以聪明人的视角来看的话,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但世间聪明人太多,已是被世人看遍,有时不妨多几个傻子,让这世间看去多一些斑斓,多一分乐趣,岂不更有趣。还有,作者本人是一个俗人,也许我能描绘世间的伟大,但我自己做不到伟大。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