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醒醒了,外面风寒较重,还是入内歇息吧!”
叶兴宗睁开朦胧的睡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间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不由对着身边一个漂亮的女子苦笑道:“多谢娘子关心,我还有一篇对子没有写完,再稍等片刻。”
一个五六岁大小的小女孩从房间里走出来,大大的眼睛看着叶兴宗,眼中充满了灵气。
这是他的女儿丫丫。
叶兴宗溺爱地揉了揉丫丫的小脑袋:“乖,再等爹爹片刻,这是一个大户人家指定的对子,今天一定要写完。”
小女孩一言不发,扑在叶兴宗的怀里。
他的女儿是个哑巴,从出生到现在,没说过一句话,但是他依旧那么疼她。
“这些年……辛苦你了。”
叶兴宗看着身边的娘子叹了一口气。
他出身不好,祖祖辈辈都是猎户,母亲死得早,是父亲一个人将他养大,父亲不希望他也成为猎户,便请来先生教他识字,叶兴宗也是争气,无论什么书看过一遍就能记往,连请来的先生都说他以后定可成才,可就是他十岁那年,父亲被野兽咬死了。
带着父亲的遗愿,叶兴宗离开了大山,在出山的路上他从一头狼口里救下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这女子也就是他现在的夫人——天玄城大家族夏家的千金。
夏小姐并不嫌弃她的出身,反而非常欣赏他的才华,二人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也渐渐地产生了情愫。
但是他们的事情引起了夏家的强烈反对,以至于还派家丁打断了叶兴宗的一条腿,让他足足养了三个月才能下床。
后来又给夏小姐指定了一门亲事,对方也是大户人家,正所谓门当户对。
但是夏小姐对他情深意重,居然不顾家族的反对私自逃了出来,后来二人逃离了天玄城,在远离开玄城的乡下小镇里成了亲。
一晃眼七年过去了,丫丫都已经五岁多了。
这些年来,叶兴宗都是靠卖字糊口,渐渐得也小有名气,生活也开始越过越好。
叶兴宗抓起笔,突然有些茫然。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他的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似乎,他还有另一种生活隐藏在他的梦里。
这种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而是经常会出现,他有时作梦会梦见自己踏剑而行意气风发,在他的抱里还抱着丫丫,但他的身旁并没有娘子。
这让他很是惭愧,总觉得是他亏欠了娘子。
于是挥手写下一副对子:
家有儿女喜圆满;
仙梦无痕庆余年。
这一副对子并不是大户人家要的,而是他有感而发。
此生有这么一个知冷知暖的娘子和这么一个乖巧漂亮的女儿,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即便他以后再无出人头地的机会,也值了。
娘子见了很是喜欢,道:“夫君的笔力又强了许多,有一代大儒的风采了,这对子也对得极好。”
“你喜欢就送你了。”
叶兴宗将对子递给娘子。
娘子很是开心地看了又看,然后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叶兴宗摇了摇头,他突然记起这么多年还真的就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连一副字都宝贝得不行。
娘子红着脸对他小声道:“女儿是有了,可还没有儿子呢?”
叶兴宗呆了一下,然后把笔一扔,哈哈一笑道:“待我先哄睡了丫丫,就与你一个儿子。”
可还没等叶兴宗起身,外面的门轰的一声倒了下来。
几名身强力壮的大汉直冲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手摇纸扇的青年。
青年的脸色无比阴冷,他死死地盯着房内的三人,眼中流淌着赤裸裸的杀意。
“叶兴宗,夏莎莎,我整整找了你们七年多,总算被我找到了,你们以为逃到这里隐姓埋名就能藏得住吗?你们也太小看我梦中魂了,真是想不到啊,你们居然连孽种都生出来了。”
叶兴宗大怒道:“你是何人?谁给你的胆子擅闯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