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恒城,有一种说法,那就是吃杏不能在树上吃,不然杏树就会自己生虫。
至于为啥,估计是一种忌讳吧。
至于第二年杏子遭没遭虫灾,他也记不清楚了,反正最后二爷搬去安市后,那颗十多年的杏树连同房子全部被推平了。
杏子树苗,他也选择了两种,分别是红丰杏和丰园红杏。
都是他爱吃的品种,也是适合秦地种植的杏子品种。
在培育基地兜兜转转两个多小时,直到五点多,吴青峰本来想趁着天还没黑,就开车回家的。
但是,因为中午酒没喝到味,程学义死活不让走,加上他也说过,晚上请大家喝酒,最终没办法,吴青峰在程学义的“挽留”下,又在农家乐摆了一桌。
甚至,程学义这家伙连酒店都订好了!
人家都做到这份上了,他要是再溜了,这朋友就没办法做了。
何况,程学义中午请他,他再请回去,也算礼尚往来。
……
清晨!
第一缕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吴青峰有些难受的睁开眼睛,昨天喝的太多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现在酒店的。
程学义那家伙酒量是真的厉害,估计比李得邦那个教授还要厉害。
“你醒了?”一道很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想起。
吴青峰脑袋一懵,谁?
服务员?
但服务员怎么敢,在客人还在休息的时候就创进来?
还敢打招呼?
吴青峰缓缓转过头看去,一个白皙的身躯,随意披在肩膀上的长发,一双特别迷人的小鹿眼,流露着笑容看着他。
小秘书!
虽然卸了妆容,但是那双眼睛,他认识。
就是程学义的小秘书。
“你怎么……在……这里?”吴青峰想了想,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因为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但吴青峰还想挣扎一下,也许就是脱光衣服睡在一起,啥也没干呢!“我们……之间…”
“这不很明显嘛,你光不溜秋,我光不溜湫,又不是拍电视,你说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小秘书放下手机,莞尔一笑,这一笑,风情万种,但吴青峰显然无暇顾及。
吴青峰顿时默然。
因为他也感觉到了。
“你不会一点也没记住我们之间的美好时光吧!”余姚笑着问道。
“昨天,蒋风他们和我一起把你送到酒店房间,但你死活不让我走,嘴里叫着柳儿什么的,没办法,我就暂时留下来,准备等你睡着了,才回房间。”
“最后,我俩就脱光光了!”
“你不用多想,严格来说,是我睡了你!”余姚笑道。
吴青峰一愣,因为他有些隐约记忆了,但是记忆里那个身影是杨柳,绝不是小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