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才林轩闭眼休息的时候。
华夏,不论是普通网友还是陆成、沈青等文学家全都屏着呼吸,心中忐忑。他们完全不清楚林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虽然许多人对林轩抱着极大信心,但看到那些欧美作家、文人纷纷动笔,他们心中还是不可避免升起急迫感。尤其是这一次的文学交流,虽然只是一场私人性质的对弈。然而许多人却知道其背后意义恐怕会相当深远,甚至有可能成为东西方文化的一次激烈碰撞。
所以,在许多华夏人心中。
这次的交流,林轩可千万不能输。就算是输,也别输的太惨。
此刻见到林轩动笔,大家齐齐舒了口气。
“轩哥终于开始了。”
“我还以为林轩睡着了呢。”
“我的轩哥啊,你别这样吓我。这可是有关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你用点心行不行?”
“写了,已经在写了。”
“他写的什么啊?”
“看不清,太远了。”
“特么的大猫那个直播员工,你就不能上前一点?”
“……”
现场。
叶听雨看着正在纸上龙飞凤舞的林轩,眼里泛起了浓浓的震撼。
她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少女掩着嘴,让自己不惊呼出声。
叶有雷见到老姐的震惊,好奇凑过去头去。可下一秒又无奈将脑袋缩了回来,林轩写的是英文,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特么的!
好憋屈!
“啊啊啊!赶紧世界大统一吧,其他的语言都是异端,统统消灭!”
叶有雷心中咆哮。
林轩的字一直都很漂亮,即使英文也不例外。
很快,一行行飘逸的英文就出现在白纸上。他书写的速度几乎没有片刻的停滞,甚至越来越快。
看到这一幕
众人的心都在颤抖,实在是林轩速度太快了,快到离谱。大家表情渐渐呆滞,你就算是照着诗歌抄都没那么快啊!
其他的人每写一句都会停下笔来仔细斟酌,甚至不断划掉重新在写,字字斟酌,不敢有丝毫大意。
但林轩倒好,一气呵成!
两分钟。
是的,最多两分钟。
从第五分钟开始动笔,到第七分钟的时候,林轩已经停下了笔,接着便拿起写好的诗歌站了起来朝着哲罗姆走去。
现场登时变得嘈杂。
“林轩写好了?”
“真的假的啊?”
“他不是在糊弄人的吧?”
“这才多久,最多两分钟!”
“两分钟就写好了一篇诗歌?我不信!”
“故弄玄虚,或许他就是胡乱写的。”
“……”
林轩没有理会周围的议论,将叠好的诗歌递给哲罗姆:“哲罗姆先生,我的诗歌已经写好了。请您先拿着。”
“好。”
哲罗姆深深看了一眼林轩,并没有立即打开他的诗词,而是暂时收了起来。无论林轩的诗歌是好是坏,此刻都不是观看的时候。
林轩如此快的速度,登时给还在皱眉苦思的奥布里、艾文等人带去了巨大眼里,众人脸上现出心急,一个个加快了速度。
很快。
便有第二个人写好,将诗歌交了上来。
接着便是第三个……第四个……
这一下大家全都急起来了,一个接一个开始迅速落笔,即使没有好的灵感也顾不了那么多,先写完再说!
尤其是奥布里,在写了好几句诗句后,他犹豫半响正想划掉重写时,看到周围人纷纷收笔,他心中登时大乱,匆匆忙忙便将诗歌结束然后交了上去。他深吸几口气,心中破天荒升起了忐忑的表情,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文学交流现场,居然让他内心升起了小时候考试的紧迫感。
“特么的,林轩这么短的时间写完,他绝对没有好好写,肯定是故意扰乱我们心态。”
奥布里心中狠狠想到。
不只是他,其他人同样憋着一股气。
刚才由于林轩结束太快,导致他们思绪全乱,不然他们定然会发挥出更好的水准。现在他们只能期待别人同样表现一般了。
“好!二十五人,已经全部将作品交给了我。”
哲罗姆扬了扬手里厚厚一沓纸张,微笑道:“那么现在,我们就根据刚才完成的时间顺序,从晚到早来看一下诸位的表现。”
现场已经彻底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目光全都聚焦在哲罗姆的手上,想第一时间看到这些作品。
哲罗姆打开最上面的纸张,开口道:“第一首诗歌,是哈伦的作品。题目为《生命如尘土》。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他一边说,一边摊开了纸张。
赫然,一篇英文诗歌跃然于众人眼前:
“人生在世没有根蒂
漂泊如谁上的浮萍
生命随风飘转
最终却只能归于尘土……”
旁边,康纳德露出赞许的表情,点评道:“前面写的真不错,在短短几句诗歌中,将生命的真谛写了出来,让人唏嘘。只不过最后的意境稍稍欠缺了一点,而且用词也比前面粗糙很多,让整首诗降低了高度,可惜了。在我看来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吧……”
一名金发青年听着康纳德的点评,脸上涨得通红:“抱歉,刚才是因为我在最后的时候写得着急了些,这才没有把控好全文。”
这位青年正式哈伦,是法国一名新锐现代主义诗人,本来写诗歌是他的强项,可没想到今天在仓促下准备不足让他分寸大乱,完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准。
见到这一幕。
不少嘉宾和观众窃窃私语。
“十分钟写出一首诗歌,其实已经相当不易。”
“的确是这样,康纳德先生要求有些过高了。”
“哈伦在诗歌上的水平还是有的,只是时间太短限制了他的发挥。”
“我估计接下来其他的人发挥也不会太好。”
“咦?我突然想起一个可能性:你们说林轩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本来就对西方文学不怎么了解,可又不好意思拒绝奥布里的邀请。所以就想出了一个让大家即兴写诗歌的念头。因为这样所有人都发挥不出好的成绩。如此一来,即使他写的诗歌很差,也不会有人诟病了。毕竟大家都差嘛……”
此话一出,不少人心中一激灵。
大家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卧槽,林轩心机太深了。”
“难怪他要用激将法让哲罗姆答应即兴出题。”
“好心机,好计谋。”
“……”
大家越是议论,越肯定了这个说法。
难怪林轩会这么快就结束了诗歌的撰写,原来他根本就没用心!或者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即兴创作一首诗歌,用心也是白搭,还不如潇洒点写完,然后给别人压力。
果然。
大家的猜测是对的。
接下来,一个个人的诗歌被打开,又被哲罗姆念出来。
二十多首诗歌,几乎没有让他们眼前一亮的作品,仅仅只有一两个在诗歌上造诣很深的诗人才写出了几句还算不错的诗句,可整篇诗歌依然差强人意。
奥布里同样如此。
很快就轮到了他。
哲罗姆打开后,便开始说话:“奥布里写的这篇诗歌为《致生命》。我们来看看他的诗歌作品如何?”
作为法国的浪漫诗人,奥布里在国内有着极高的知名度,甚至可以算是二十多人中在诗歌成就上最高的人。所以他的诗也引起了全场注意。
很快,奥布里的诗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让生命不再白头
我要追赶那穿梭的太阳
让时光不再悄悄流走……”
洋洋洒洒二十多句诗,读起来十分热血。
哲罗姆第一次眼里有了亮光,他鼓掌大赞:“好!写的好!奥布里,我为你而骄傲!你在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居然写出了一片如此高质量的诗歌,实在太棒了。这首诗歌从立意上到用词上都堪称佳作。当然,最后也有些潦草,但瑕不掩瑜。算是一篇可以打70分的好诗歌。”
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