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金笔(1 / 1)

 “还有作文《关于良知》,抄袭前人就能完成,没打算今晚上写。”周至说道。 “哪个前人?” “王阳明王守仁,明代大儒,创立了一门心学,其主旨就是‘致良知’。” “没听说过这个人呢。” 的确,这个名字, 还得再过十多年方能家喻户晓。 “所以你就得写得辛苦一点。”周至说道:“你做了多少了?” “地理和历史做完了,英语和语文也还有作文没写,有几道题你帮我看看……” “好,我们来看看……” 老四已经受不了这种气氛,跑一边去做他的竹管水枪去了。 大嬢笑眯眯地纳着针线,看着周至和江舒意在那里继续研究题目, 心里非常满意。 周至这孩子, 真的长大了…… 等到几道难题搞定, 江舒意伸直胳膊扭动了一下腰肢:“做作业还是要有人一起,做得又多又快。” “周至,我得回去了。” “那我送你。”周至站了起来:“书包就不背了吧?明天我再接你过来。我们继续。” “嗯。” 问大嬢找出一个电筒,周至将电筒打开,两人又沿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走。 天已经黑透了,如今没有什么光污染,中心校操场上的夜空格外美丽。 麻雀也已经睡觉了,代替它们噪音的,是小花园里几处冒失的春虫,早早开始的虫鸣。 “舒意,我们去操场篮球架那里待一会儿吧。” “……”江舒意没有说话,只微微地点了下头。 来到篮球架下,周至关闭了手电。 “周至……你……干吗?”江舒意的声音里有一丝紧张的颤抖。 “舒意,抬头看。” “啊……天上……好多星星。” “嗯, 越看还会越多。” “我好久都没有看过夜空了。自从……差不多五年级吧。” “舒意, 还记得我们小学五年级的那年吗?” “记得!那年采气队在山上采天然气,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把那些天然气烧掉了。” “听说是气量不够,没什么价值。” “那个大火把在山头上烧了一个月,那一个月榕山镇都没有夜晚。” “对,一到晚上全被巨大的火光照得通红。” “还有轰隆隆的声音,我每天晚上都好害怕。火灭了好久我都没敢去山上看。” “那山上以前好多野葱和折耳根,当时都烧光了。”周至说道:“后来我又去了,山顶上烧得一片漆黑,光秃秃的……” “对了周至,听说靠近火洞的地方,好些石头都被变成了水晶。”江舒意语气里有些遗憾:“不过我没捡到,说是都被先去的小孩捡光了。你知道这事儿吗?” “当然知道了,因为我就是最早上去的小孩之一,那些水晶……还是我最先发现的。” “真的?” “真的,不过后来才知道,那些不过是玻璃。”周至微笑道:“我们上去的时候,山上的味道还好难闻,被烧成木炭的树干芯里都还未熄火。” “周一上学我送你一块那里捡的玻璃吧,不过其实……真的有些丑。” “我要。谢谢你周至。” “不用谢,诶?要不我们明天去山上挖野菜吧!”周至突然想到可以这样玩:“舒意你挖过野菜没有?” “没有, 我也不认识野葱和野菜。” “我认识, 我带你认, 现在正是软怯儿菜和鹅肠菜刚出的时候,明天我们去采,回来做粑!” “那作业怎么办?” “不就还剩作文和数学了吗?下午再做!” “这……好!” “走,送你回家睡觉!明天带你去玩!” 周至送江舒意回来的举动让江妈江爸松了一口气,他们正担心周至不懂事,让江舒意独自一人回来呢。 “叔叔阿姨,我们的作业就差作文了,我们准备明天下午再做,上午我先带江舒意去山上挖野菜去。回来正好写作文。” 江桥和杜雨芬都没有注意到周至打的埋伏,以为学校布置的作文是自选题目,上午挖野菜,正好就是下午作文的题材。 谷邿 江妈笑道:“那好,不过舒意哪里认识什么野菜之类的,你们男孩别跑太快,周至你帮我照顾着舒意。” “那好,我们明天再来叫她,叔叔阿姨再见。” “再见。” …… …… 当晚回到大嬢家,周至将想法跟老四一说,老四立马响应。 只要是玩,苏大头就没有不响应的。 周至将一份大米泡上,然后跑到床下拖出来一个大箱子,开始找设备。 箱子里边是大表哥电工班常用的一些工具,此外还有大嬢照料楼下小花园的小锄头,小钉耙之类的,还有就是一堆用废的钢笔。 看到那堆废钢笔,周至突然回忆起一件事情,将笔全都翻找了出来堆到木头楼板上,一支一支打开看了起来。 “这些都是废笔。”老四说道:“没用。” “怎么没用?要是有两支差不多的,一支笔尖坏了,一支笔胆坏了,那把好笔尖拔下来换到另一支上,不是还能用?” “这就又得两元零花对吧?”老四顿时也来劲了:“找!” 其实周至的目的并不是这个,没多久,周至就翻出来想要的那支,笔尖是黄色的,上边还有“九成黄金”几个细细的小字。 周至将笔擦干净,重新盖好笔盖子,走到外间:“大嬢,我听说大姨伯都没给家里留下什么东西,就只有一只小铁鱼和一支钢笔对吧?” 小铁鱼就是用铁皮制作小圈子,镀上镍,然后用大头钉粗细的小铁针连起来,可以挂在钥匙扣上的小饰品。 现在针线摊上五毛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是,小铁鱼还在呐,不过钢笔不见了。”大嬢有些遗憾:“那是一支金笔,都不见好多年了。” 说完举起手腕,露出一块陈旧的手表:“其实还有这个。” 那是一块表盘都已经变黄,表带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手表。 上一世周至也是在这工具箱里翻出过这支笔,不过大嬢手上的老手表,倒是从来没有注意过品牌。 “这是……梅花?”周至有些讶异:“很好的一块表啊。” 五几年能够拥有这两样的东西,大姨伯当时的职务应该不低。 “好表吗?”大嬢倒是不清楚:“我问过好些人,都说不认识这牌子。” 以前榕山镇上的人,能认识上海、海鸥就不错了,现在可能认识天王,西铁城,能认识梅花的,怕是真没几个。 “真的是块好表。”周至将手摊开伸过去:“大嬢,你看这个,是不是大姨伯的那支钢笔。” 大嬢抬眼一看,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快给我看看,有点像!” 将笔帽打开:“你们在哪里找到的?真就是这支!就是这支!” “我们在大表哥工具箱一堆烂笔头里翻出来的。也幸好有那么个箱子,多少年用烂的钢笔都没扔!” “终于找到了……没丢,周至你大姨伯的笔没丢!”大嬢拉住周至的手:“不见了多少年,我都以为肯定见不到了……” “大嬢你别激动,这下传家三件套算是重新凑齐了,这就该高兴……” “大嬢就是高兴。”大嬢抹着眼角:“你说你大表哥怎么回事儿?这笔都能放丢?” “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吧?估计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哎哟他当时不会还用过这笔做作业吧?!” “怎么没用过,那个时候有笔用就不错了。”大嬢心疼地摸着那支钢笔,挂着眼泪又笑:“他闹着非要用钢笔,我就给他了,结果还是没有读出来,浪费!” “天化公司职工待遇不错了。”周至笑道:“一个月家里水电气费加起来不到两块钱的单位,满夹川找得着?” 大姨伯是五七年牺牲的,所以算起来大表哥今年该是三十四岁,现在是天化公司电工班班长,收入不错。 表嫂是中心校的英文老师,也是学校骨干,假期里补课收入也不少。 加上大孃也有退休工资,这家人算是镇子上相当不错的。 天化公司是利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的国家级的能源大户,厂里有自己的自来水厂,电厂,天然气更是不用说,敞开了供应。 单位宿舍楼虽然修得一般,可每月水电气开销几乎就是象征性的支出,大表哥家冬天里能够烧电阻丝炉子当暖气用,而且整栋楼几乎家家都是这样。 夹川县城如今还没哪户人家,能豪横到天化厂职工这份儿上。 大嬢住惯了木楼,自己安静却喜欢守着娃子看他们闹腾,大表哥几次让她和自己一起住她都不愿意,就喜欢下课的时候坐在木楼走廊的美人靠上,看下面满操场的娃子们尖叫着跑来跑去。 “你们快去睡吧,不是明天早上要去山上吗?”大嬢收拾起心情:“舒意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跟你们俩野山猪儿不一样,明天要把她照顾好,知道吗?” “嗯,那大嬢你也好好休息。” 第二天早上,周至还是保留着老习惯,六点半准时醒来。 打开小火炉的炉门,将蜂窝煤拎出来去掉下头已经烧成炉渣的那个,又换了一个新的进去。 老四也起来了,两人轻手轻脚地用大锑壶里的热水刷牙洗脸。 昨晚不知道大嬢多晚才睡,现在还没起来。 洗漱完毕,老四问道:“肘子,我们煮面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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