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附近的狼已经被他杀光,想要杀怪,只能离开起源之地。
因为枪械这种有结构的道具,离开了起源之地,就会失效,所以朱余拿出之前变出的长刀,又出了起源之地。
果然,这种没有复杂结构原理的物品,离开了起源之地也没什么变化。
附近的草丛很深,最深的地方足有两米多。
不过这草原上应该有食草动物,因为青草被啃得坑坑洼洼的,高矮不齐。
虽然这个游戏世界看起来很逼真,一个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会有种恐慌感。
但拥有不死之身的朱余胆子很大,大摇大摆的绕着起源之地走了一圈,没发现猎物,这才朝远处走去。
大草原很安静,没有背景音乐,更没有野兽咆哮,所有野兽都潜伏在暗中。
无论是周围的青草,还是脚下的泥土地面,都非常逼真,至少比和平精英游戏世界跟创造与魔法游戏世界逼真了无数倍。
因为朱余试着砍了一刀,发现青草真的能被砍断。
脚下的泥土也能被挖开,土石分明。
甚至还有土腥味和青草味。
要不是知道自己的起源之地只能链通游戏世界,而且之前那些狼被杀死后会光化并掉落物资,朱余甚至都怀疑这里是不是真实世界了。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的起源之地同样非常逼真,泥土地面还能种树呢。”
朱余心中想着这些,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走了大概三百多米,终于,他看到一群巨鹿在前方吃草。
巨鹿到底有多大呢?
除了脖子不够长之外,几乎能跟长颈鹿相提并论了,头上的角就像树根,那必定是鹿无疑了。
这群巨鹿很警惕,朱余才刚靠近,鹿群便突然转身就跑。
“哪里跑?!”朱余提着大刀追上去,见鹿就砍。
“噗!”
刀光一闪,一只巨鹿浑圆的屁股直接被劈飞出去。
同时朱余一记侧踢,右侧的一只巨鹿瞬间横飞翻滚,压倒了不知道多少青草。
前后两只巨鹿几乎同时光化,有星星点点的光点倒卷而来没入朱余体内,原地只剩下两个分叉树枝般的鹿角。
而朱余速度不减,左右横冲,大开杀戒,巨大的力量和强大的身体素质让他几乎能无视身体的惯性,追上巨鹿就狂砍,刀光一闪便是一刀两断。
剩下的巨鹿慌不择路,一跃四五米高,一哄而散,速度竟是非常的快。
哪怕朱余速度也很快,一翻狂砍下来,竟然也才击杀了七八只,剩下的巨鹿都已经跑得没影儿了。
“跑得真快。”
朱余停下杀戮,开始捡取鹿角。
这种鹿角很坚硬,他怀疑都能用来炼器了,硬度竟然不弱于金属。
捡完鹿角,他继续往前走,寻找猎物。
大概又前行了五六百米,他才再次遇到猎物。
这次是一群角马,白色的马,但额头有一个尖角。
看起来有点像传说中的独角兽。
朱余才不管那么多,冲上去就是一阵砍杀。
让他意外的是,这群角马不像巨鹿那么胆小,竟然还能反击,低着头就想用额头的尖角撞他。
但他速度太快了,虽然角马的速度同样不慢,但和他一比还是差了不少,往往尖角刚刺过来,他已经闪到了角马的腰侧,一刀下去将角马劈成两段。
好在没有血肉横飞的情况,被杀的猎物都是直接光化的,否则现在的朱余已经浑身鲜血了。
这次用了四五分钟的时间,一群二三十匹角马,便被朱余杀了个一干二净。
光化的角马有肉眼可见的光点没入朱余体内,只剩下一个独角掉到地上,其余部位全都消失。
“感觉力量又增加了几百斤,这么下去,要是不死,不掉落经验,我能一直变强,到最后不知道能强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