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实话,龙天公司正如日中天,上市不久就超过了苹果和微软,把各个型号的机器人产品推向了千家万户,刚开始只有富人买得起,后来龙天公司攻克了技术难题,采用廉价的塑料材质成功打入了中低端市场。这样的举措给龙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声望和财富。
几个大学生在街上的抗议,对龙天公司来说,无疑只是挥着前肢想阻拦大象行进的蚂蚁。
想到这里,两人都叹了一口气,各自没有说话。哈佛医学院是全美最好的专业之一,大多数学生能成为人人艳羡的医生,因此功课也特别重。结束了游行演讲,他们还有繁重的作业。
阿比盖尔很快就完成了导师要求的论文,抬起头,看到凌云凯依旧埋首在电脑前,说道:“要我帮忙吗?”
凌云凯依旧在处理数据,没有抬头。
阿比盖尔叹了口气,其实在询问之前,他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凌云凯很少需要别人的帮助,绝大多数时候,他都像一条“独狼”一样行走在哈佛校园里。他也并非绝顶聪明,远远比不上阿比盖尔这样真正的怪才,在崇尚团队协作的哈佛,这样的人本来会受到排挤,但凌云凯身上又有一种坚毅的力量——这是难以言说的人格魅力。
类似于领袖气质,但更冷一些。
除此之外,他身上最大的特征,是对机器人的厌恶。
他组织过多次反机器人活动,拥趸无数,在校园咯和网络上的呼声都很高。
曾经有一次校内辩论赛,讨论机器人对人类的利弊,他亲自担当一辩,将对手驳得哑口无言。对方提科技进步是必然的,他回以科技威胁生存,并以一连串举出例子;对方说机器人便利生产,他回以人类会因之退化。最后对方气急说道:“你这么讨厌机器人,是不是《黑客帝国》看多了!”
凌云凯讨厌机器人,当然不是因为《黑客帝国》,他总是保持沉默,就连记者采访他,问及真正原因,他也闭口不言。
但在一次酒后,他还是对阿比盖尔说了出来。
“我有一个妹妹……”那一天,过多的威士忌让他失去了理智,趴在吧台前,“你见过吗?你肯定没有见过。”
阿比盖尔也喝了不少,摇头晃脑地看着路过的露背女生,“噢,你妹妹肯定是个亚洲美人儿。”
“是啊,她从小就很漂亮,爸妈带我们出门,路过的人都会弯腰跟她打招呼。很多事情我忘了,但我记得她的眼睛,像两坛春天的泉水。”
阿比盖尔已经喝的脑子有点不清楚了,否则肯定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问道:“你的漂亮妹妹,现在在哪里呢?我有机会认识一下她吗?”
“不,你没有,”凌云凯仰头一杯,不知道是不是灯光迷离,还是刚才的酒溅进了眼睛里,看上去眼神迷蒙,“她现在在这里。”
他的手,指向地下。
:之前有个读者好奇凌云凯,现在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