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砚便带着高阳,拎着打包的吃食离开了。
很快,就消失在挤满了人的大街之上。
透过二楼的窗,富弼跟欧阳修看着两人慢慢地消失在大街上。
此时欧阳修的眼睛还有点睁不开,说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
“怎么样?没伤到,要不,让老板煮个鸡蛋来烫一下。”
“没事。”
只能说,此时两人还把这全然当做是一场闹剧。
以大宋的繁华,的确不排除有伶人这样表演。
之后,两人便又继续喝酒聊天。
……
既然要把魏善白放到外面来历练。
自然而然,魏砚也必须把准备工作都做好。
三天后……
一家人也算是来搓一顿大宋的饭菜。
魏砚找了城中最大的酒馆,之后又包了一个庭院,再把全家老少都带了过来,给魏善白准备了一场丰盛的离别宴。
所有人看到这大宋的繁华景象,都不禁有点被惊呆。
毕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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