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宏德心中自然清楚,于是说道:“此事我已告知大小姐,只是大小姐还未决定,有劳公子再等几日。”
那公子听了这话,趾高气昂道:“上官家的生意遍布梁城,这区区一个没落的公输馆,闲着也是闲着,赔钱赚吆喝的事情我想永宁公主也用不着这么久不做决定吧,你说呢老头?”
章宏德身子稍微往前倾了倾,道:“这位公子说啥?老朽没听清楚。”
那书生一看这院里,老的老,小的小,愣的愣,就一个正常人坐在一边,于是朝那人道:“我出一千贯买你们这破地方,现在不卖,以后怕是连一千贯都没得卖了,好好劝劝公主吧。”
郑跃看这趾高气扬的公子在冲自己说话,于是道:“公主自有她的打算,这位公子还是再等几日吧。”
章宏德,狗子,烂罗三人听郑跃这么说,脸露怪异之色,倒也默契的没有戳破。
那公子冷哼一声,旁若无人的在院子里转了一圈,临走时丢下一句话,道:“这地方再过些时日,一千贯我都不愿出。”
狗子蹲在地上摆弄着一些木头雕刻的小玩意,烂罗则随手拔了根院内的杂草含在嘴里坐一边发呆,章宏德轻轻叹气,叫了郑跃一起进了前院的屋内。
“让小哥见笑了,看来我们这公输馆迟早要卖了,不知小哥家在何处?”章宏德问道。
郑跃听到家这个字眼,再也受不住了,但是又不想让大家看出自己的伤心,便随口道:“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呐”
章宏德哪里看不出郑跃的真实情绪,叹气道:“如今兵荒马乱,天灾人祸,逃难之人比比皆是,若小哥不嫌弃,就在这里暂住几日吧。”
郑跃听罢,大为感动,因为在他那个年代,连摔倒的老人都没人敢扶,还别说收留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了,那更是天方夜谭,怔怔的看向老人,说道:“大叔,我真是出门遇贵人,这次多亏您相助。”
章宏德笑着点点头,把狗子喊了进来。
“啥?你要收留他?这怎么能行?”狗子听章叔说要收留这个陌生人,心中很是排斥。
章宏德瞪了狗子一眼,道:“还不快去带郑公子换身衣服!”
狗子一脸郁闷,什么公子,这世上哪个公子是这人的怪模样?嘴上嘟囔道:“真是麻烦。”
郑跃不好意思的朝狗子一笑,道:“麻烦你了。”
郑跃在华山上的这一滚,身上衣服其实已被剐蹭的破破烂烂了,这放在他那个年代,这种服饰是要走在时尚前沿的,美其名曰,乞丐装,但是在这里,搞不好还要被衙役抓去下大狱,一个奇装异服,有伤风化之罪也是有可能的。
郑跃一直不明白这古代人在家该如何洗澡,不过现在终于明白了,只见这小屋内,放着一个大木桶,一个舀水的大水瓢,还有一块不白不黑的布,旁边一坨黑黑的东西,这真真是简陋到不要不要的。
一脸无奈的郑跃也没办法,只好将就将就了。
洗完澡,换好麻布长衫,郑跃来到房间,将自己的背包打开,翻出镜子照了照,发现自己即使穿上这种古人衣服,身上那高富帅的气质依然无法被掩盖。
郑跃很骚包的吹了吹额前刘海,自恋的摆了几个姿势,顺便从背包里拿出五个乡巴佬卤鸡蛋,这还是他在华山脚下的超市里一个五毛钱买的,之所以拿出来,是因为刚才洗澡时,狗子跑来叫他吃午饭,这种讨好大家的机会他可不会错过。
“嗯!香!真香!”狗子吃的眼睛发亮,对着卤鸡蛋赞不绝口。
章宏德看了看切成一牙牙的卤蛋,用筷子夹起一牙,细细咀嚼,再吃一口米饭,瞬间沉浸在美味中。
看起来愣愣的烂罗,那是一点一点用牙尖咬,慢慢的吃,生怕吃完了。
三人的表现让郑跃一愣一愣的,有这么好吃吗?其实在他那个年代,好吃的太多了,他自然觉得这不算什么,可在物质匮乏的古代,那可就不一样了。
一顿午饭,让郑跃知道了公输馆里这三人的详细名字,现在这里的大匠人是章宏德,也是这里的管事人。
狗子本名叫苟大蛋,这名字让郑跃直接喷饭,他觉得比起这本名,还是狗子这绰号更正常点,不过按照人家父母的原意,那就是烂名好养活。
烂罗原名罗刚,本是公输馆打杂的,只是苦于馆里匠人都走了,所以章宏德才把他收成了徒弟,给馆里充充人气,不然这打杂的也要跳槽了。
而这公输馆则是上官家在大梁众多产业中的其中一个,上官家经营有当铺,药铺,作坊。
上官崇勇在朝中地位显赫,但是这一切却在五年前发生了改变,上官崇勇因病暴毙,留独女上官若瑶,皇上失此贤臣,心中悲痛,又因上官家人丁稀少,于是收上官若瑶为义女,赐号永宁,这样一来,倒也没人敢乱打上官若瑶的主意了。
郑跃得知这许多情况后,嘴里苦涩,因为他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被历史遗忘的朝代,所有的一切都是未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