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当年,我还是个英英玉立的少女,他已是位玉面潇洒的情郎。
他生得白净耀眼,眉宇间英气十足。有时候在梦里也能遇见他,只听见他反复地对我说,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我听说岁月可以洗尽铅华,原来也能轻易地洗净两个人的过去。
关于我和初恋的缘分,是起于东北,我奶奶家。就在那短短的一年里,我结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钟伶。
不管怎样还是得感谢他完善了我的青春,同时也给它画上一串圆满的句号。
曾经的他是那么的温顺,那么高大挺拔的个子,却像个天真烂漫的小男孩一样,情愿远离都市的繁华,带着我在雪地里嬉笑打滚……
我总是记得,他能把霭霭白雪变戏法似的重新扬回空中,雪花似天鹅绒一般轻灵地舞动着,然后簌簌地落得我们满头满肩……
一年的时间眨眼晃过,连最后的分别也显得十分仓促。我急急忙忙扔给他一串猫眼石的手串,这猫眼石又叫“寻梦石”,象征爱与力量,因为它贵重,所以显得感情珍贵。
关于东北的记忆,脑海中已所剩无几。事实上,这世界最不靠谱的东西就是回忆。所谓的回忆,就是被我们大脑中的幻想所误导,并在时间的长流中反复加工润饰,衍生出的一系列变态反应。反正,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我叫虞环莺,今年21,谈过几次不咸不淡的恋爱,目前在a城读大学。
对我而言,爱情之所以迷人不是在于它的不确定性,而是恰恰在于我有确定的目标。
我曾经想以一个美好的形象遇见我的所爱。为了增加爱情的筹码,我觉得我有必要让自己看起来清纯秀气些,于是,留了一头与本人气质不符的长发。我开始学化妆,穿高跟鞋――尽管我的身高已经让大部分男生产生了压力。
我会每天更换一部电影,学习里面的女主角如何卖弄风情……
自打“痴情”碰上“冷遇”以后,心中所有氤氲的,奔放的,微妙的,蕴集的暗喜与期盼,全部沦为梦幻泡影,混和着一杯杯清凉的啤酒沫,一股脑儿被我下咽到肚子里去了。
同在a城,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有材,有财,又有才的男朋友,其实就是妈再婚老公的独生子――舒瑾。那是一个极度深沉的男人,平静得如同深潭里的一汪死水,不禁让人怀疑起他脸部的肌肉组织是不是遭到损坏,所以做不出复杂的面部表情。
对于这个庞大舒氏集团的继承者,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要去刻意地接近他。起初,即使是受邀去他家做客,我也会连夜赶回我的学生宿舍。而我们的关系起了质变,则是在我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食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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