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丢、人、现、眼(2 / 2)

赵蓉儿想想都觉得痛快,沈暮应该怎么介绍呢?

青梅竹马的未婚夫?现在人家不要她了,变成了她亲妹妹的男朋友?

“说啊沈暮,说不出口吗?”赵蓉儿挑衅的笑着。

沈暮起身,漫不经心的说:“the

shoes

i

don't

want。”(意为:我不要的鞋子。)

沈清雪瞬间涨红了脸,沈暮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她捡了别人不要的破烂吗?!

赵蓉儿英文水平有限,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沈暮站起身,看向沈清雪,勾唇浅笑,说:“这个答案,满意吗?ragpicker?”(意为:捡破烂的人。)

她带着陈媛走远,沈清雪站在原地,气的手抖!

赵蓉儿过来拉了拉她,急着问:“她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沈清雪咬着牙说道:“我......我不知道......”

赵蓉儿不以为然,拉着沈清雪说道:“管她呢!她说的那么不标准!谁听得懂啊!”

几人吃过饭便去了影音室,陈媛紧挨着沈暮坐在后面,沈清雪和赵蓉儿坐在了前排。

这节课是基本商务英语知识,大多数时间都是老师来讲,学生安静的听。

课程快结束的时候,老师说道:“现在请大家就屏幕上的主题和自己搭档讨论一下,做一个简短英语演讲。”

赵蓉儿挑眉看了一眼沈暮,起身说道:“不如同学们一起讨论一下,在商场上的那些难以跨越的障碍,比如......职场伤疤什么的?”

她重重的咬住了“伤疤”这个词,生怕别人没听清楚。

陈媛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沈暮,她就算再迟钝也看出来了,赵蓉儿和沈清雪摆明了是针对沈暮的,只能低声说道:“你别伤心啊,其实你的疤痕真的没那么明显。”

沈暮微微一笑:“伤心?她也配?”

赵蓉儿闹的这一出摆明了是为了羞辱沈暮,她还特意写了个稿子。

这份从网上东拼西凑的演讲稿里,句句不离伤疤、伤痛这样的词,讲的眉飞色舞,激情澎湃。

演讲结束,赵蓉儿挑衅的看向沈暮,说道:“我很乐意听取同学们的建议,请问大家有什么指教吗?”

沈暮的手指一下一下的轻敲着桌面,两人隔着整个教室对视,气氛不由得紧张起来。

赵蓉儿吊着嗓子问道:“沈暮同学有什么指教啊?”

沈暮勾唇浅笑:“指教不敢当,只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你说吧。”赵蓉儿嘲讽的看着她。

沈暮慢条斯理的说道:“既然你对职场伤疤这么有研究,我想问,有句俗语叫好了伤疤忘了疼,怎么翻译?”

赵蓉儿愣住了,她的英语真的没那么好,这个演讲也是对着稿子念出来的,更别说将一些拗口的俗语诗句之类的翻译过来了!

“the

pain......”她结结巴巴的说:“不是不是,scar......”

赵蓉儿的英语说得结巴又卡顿,憋了半天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没有说出来。

她涨红了脸,像一个被拆穿了面具的小丑,尴尬的站在台上,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沈暮坐在座位上,歪着头,一只手支着太阳穴,挑眉看着她,口型一字一顿:“丢、人、现、眼。”☆免费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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