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到,五姐今天心情不太好,说自己开车回家。
叶轩无奈,只能换下衣服,穿着一双人字拖,花裤衩,T恤,走出公司。
叶轩对牛峰他们招手道:“兄弟们,明天见。”
一群人都笑道:“队长,你一个月两万块的工资,得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啊!”
“对啊,你穿的也太寒酸了,感觉跟吊丝一样。”
叶轩吐出一口烟雾道:“那我问你们,你穿一百万的衣服和几十块的衣服,有什么区别呢?”
有一个保安依靠在保安亭上,笑道:“当然有区别了,泡妞都要快很多!”
“对啊,劳力士手表一戴,美女就主动贴上身。”
“还有别人都要高看你一眼。”
叶轩冷笑道:“世俗!穿几十块的是一个人,穿一百万的也是一个人,一百万我用来吃喝玩乐它不香吗?为什么要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
“衣服财物,终究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咱们一天过的潇洒那才不枉人生一趟,管别人的眼光,那是你们自卑。”
“听队长的话,别追求那些虚的,有那闲钱,多给儿子买几个玩具,多和老婆出去吃喝玩乐,比什么都强。”
“最后队长得说一句!你们队长泡妞需要衣服这些吗?看到这张脸没!这,就是最雄厚的资本!”
说完,叶轩吹着口哨,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朝远处走去。
一群人都是感叹道:“啧啧,不得不说,队长认识比我们到位。”
“可不是吗,有林总这样的姐姐,一天窝在办公室打游戏,稍微有点斗志,都不会比我们还要咸鱼。”
“不过不得不说,队长过的是真的潇洒。”
本来牛峰是队长的。
但是自从公司股权发生结构变化后。
叶轩就沦为了队长。
这也是林傲雪亲自下令的。
她想要公司核心地方都掌控在自己手中。
叶轩准备去找一个地方吃烧烤。
可走在路中,叶轩突然眉毛一挑,笑道:“我穿这么破烂还有人盯上我?”
叶轩觉得自己已经够低调了。
他拥有世界上最多的钱财。
但是穿着比乞丐还不如的衣服。
哪个富豪有他低调?
他就不是不想暴露他冥王的身份!
否则他的无数敌人对身边的几个姐姐非常不利。
叶轩走到了一处没人的巷道中,几个染着黄毛头发的混混,喝的醉醺醺的,走到了叶轩面前。
其中一个摸出一把匕首道:“小子,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叶轩没好气道:“你们看我像有钱人吗?我全身加起来还没各位一条裤子值钱呢,你们找错人了。”
其中一个小弟眯眼道:“找的就是你!”
叶轩眼睛一眯。
他何等敏锐?
发现其中的道道了。
几个黄毛包围叶轩道:“交不交出来?”
叶轩身形一闪!
砰砰砰!
几人的身体,直接倒飞而出,撞击在墙壁上!
身体直接镶嵌了进去!
只留下了一个脑袋在外面!
叶轩抓着地面的一把匕首,手指一个旋转,刀花缠绕。
在月光的照射下,寒芒闪烁。
叶轩一刀割破一个人的咽喉!
噗嗤!!!
鲜血狂飙!
对方身体抽搐,活生生的流血而死。
叶轩又走到了另外一个人身前。
又是匕首割出!
噗嗤!!!!
这一刻,对方脑袋直接落地。
脖颈上的血液,就好像是喷泉在激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