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她这么躺在家里,万一被人发现不好,就死脑筋把她背出去,无情地把她丢进小河里啦!
方兆伦挠挠头皮,皱起眉头说道,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也一直觉得巧云她不会无缘无故就这么死掉。
看来,你对巧云她确实有好感呀。巧凤对此颇有感触。
嗯呢。自从和她一直通信的那个人,不再跟她来信以后,我晓得她心里肯定不好受。就这样,我对她无形之中就产生了好感。兆伦为之动容。
想起什么似的,巧凤眼睛一亮,饶有兴味这么问他,你说你从来不仔细看人,那么,你仔细看过巧云吗?
他嘿嘿笑笑,再抓抓后脑勺,老实回答,我,我也从来没得仔细看过她。
你为什么不仔细看她呢?
我,我不敢这么做。我这个人,看人马虎,特别是看女子,更是马虎。他揉揉眼睛告诉他,再说呢,我还是个近视眼,只是平时不习惯戴眼镜。
双手背在后面,身子摇晃两下,她突发奇想问道,哎,如果巧云她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你一下子能认出她来吗?
他低着头在原地走了几步,老实告诉她,嗯,如果她现在出现在面前,我稍微仔细开,当然能够认出来。至于一下认出她来,这个不敢说。
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已经对一个女性存在一定好感,却对她形象处于模糊状态,真是天大的笑话!如此这般,这个方兆伦,严格来说,也算是个傻瓜,只不过是傻的有点可爱罢了。
跟这种不开窍人闲话少说为佳。她对他作出约见说明:哦,我上次到娘家,跟我妈妈聊天,无意中提到不存在三年的巧云,既提到她那个在大西北当兵的同学,也提到了你方兆伦。我妈妈关心你近况,我就答应她,一定要想办法跟你见一面,了解了解你情况。
他笑嘻嘻说道,谢谢伯母关心。嗯,我现在还可以吧,虽然没得骑车出来送邮件任务,但是我有时候会照顾有困难员工,也想体验体验这种生活,所以也会经常性骑着脚踏车到乡下来送邮件。
嗯,冒昧问一下,你今年多大年龄?
哦,我今年二十八岁。
二十八岁,也是老大不小年龄喽。她仰望着天空,听说你还没得找个妻子?
没得,我还是一个人过日子。他也抬头看着空中,一个人也有一个人好处,就是没得什么牵挂,一身轻。
按照你的说法,你是准备打一辈子光棍?说这种话题直来直去,她到底是久经考验女性。
这个,我倒没得想过。他充其量这么答复。
既然不准备打一辈子光棍,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讨老婆呢?
嗯,这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没得碰到一个合适的女人。
她回过身子,盯着他笑眯眯问道,什么样的女人,才是你认为合适的女人?
针对这个问题,他真是不容易回答,憋足了劲,才说出一个人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