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年,四旗主:正黄旗:旗主野猪皮
正白旗:旗主野猪皮长子褚英
正红旗:旗主野猪皮次子代善
正蓝旗:野猪皮弟弟舒尔哈奇
1615年,扩为八旗:
正黄旗:旗主野猪皮镶黄旗:旗主野猪皮
正白旗:旗主野猪皮第八子皇太极
镶白旗:旗主野猪皮十二子阿济格
正、镶红旗:旗主野猪皮次子代善
正蓝旗:旗主野猪皮侄子阿敏
镶蓝旗:旗主野猪皮第五子莽古尔泰
野猪皮生前的八旗旗主大致是这样的
正黄(45牛录)和镶黄(20牛录):野猪皮
正白旗(25牛录):皇太极
镶白旗(15牛录):褚英之子杜度
正红旗(25牛录):代善
镶红旗(26牛录);代善长子岳托
正蓝旗(21牛录):莽古尔泰
镶蓝旗(33牛录):阿敏
每三百人编一牛录,每牛录置一牛录额真(佐领);下设代子二人、章京四人、拔什库四人,每一牛录组成四个塔坦,即村落,由一名章京、一名抜什库管理。每五牛录立一甲喇额真(参领);每五个甲喇组成一个固山(旗),设固山额真一人、梅勒额真二人,固山额真亦称为旗主。每固山有丁七千五百名,这时,满洲军队的编制基本成形了。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
护军(满语bayara,音译摆牙喇),分白甲护军(白摆牙喇)、红甲护军(红摆牙喇),为八旗军精锐,战斗时一般跟随在汗、贝勒等大贵族身边,御前兵应为后金汗亲随护军。后来则进一步细分,除汗、贝勒的亲随护军外,还将其他护军以旗为单位,组成护军营,一般以贝勒为统帅。
行营兵在天聪三、四年常以甲兵(满语uksin,音译乌克申,又称甲士、披甲)指代,大约包含了披重甲陷阵和披轻甲步射这两种战兵,统帅一般为固山额真。通常意义上的披甲兵包括护军和行营兵两部分。
无甲兵在此时常以步兵指代,为自由民身份的参战壮丁,无甲并非说无甲胄兵械,而是指并非披甲兵,参战多以自愿为原则,此时的满洲人往往以“抢西边”为人生目标,征战抢掠欲望较强。同时,每牛录出甲若干,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即后金基本以每牛录出甲数分配抢掠所得,不是想当披甲就一定能成为披甲。
无甲兵出战,获得的赏赐也不如披甲兵。厮卒(满语kutule,音译库图勒,也称厮役、跟役),也就是由奴仆担任的辅兵,将领、护军有较多厮卒,但行营兵并非全部都有厮卒,无甲兵则基本无厮卒跟随。但总体而言,厮卒与披甲兵的比例应达1:1。
汉八旗:
清太祖野猪皮将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佐领,隶满洲八旗。明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诸贝勒的军事势力,
以汉人精于火器,拨出汉人别置一军,名“乌真超哈”(“乌真”,汉语“重”的意思,“超哈”,汉语“兵”或“军”的意思),佟养性为昂邦章京(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