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喋喋不休对我提问,像是蹩脚的家庭教师一样的斯托曼先生那里逃走了。』』
不过此行的目的总算达到了,怀里那本现代祷词入门传来的重量让我感到安心,仿佛有了它我就能确切地走上成为一名牧师的道路……在大教堂中主持礼拜,前往世界各地传播圣光的福音,治愈疾病,帮助弱者。大家会说,看呐,那是我们的牧师洛莉娅小姐,我们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称号――圣光使者。
脸开始烫……我感到难为情,为那想象中夸张的称号而脸红。
洛莉娅,要加油啊。
在我为自己鼓劲的同时,我感到头被狠狠地拽了一下,差点失去平衡,随后想起的轻浮的笑声让我火冒三丈,我转头想要寻找那个讨厌的家伙,怀里的书却突然被抢走了。
“把书还给我!”我怒不可遏,几乎忘了压制音量,大喊大叫是不礼貌的,对于我这样一个立志成为圣光牧者的女孩子来说更是如此,但我就是忍不住愤怒,“讨厌鬼!还给我!”
抢走书的家伙怪笑着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故作轻蔑地翻着书页,用难听的鸭子般的怪叫朝我喊道:“你居然为了这种无聊透顶的东西放弃矿洞探险。”
“你根本连字都认不全吧,蠢货,把书还给我!”
“啧,你来抢啊,优等生。”
都来不及请求圣光原谅我骂人的罪行,我便朝着他跑过去,他便一边晃动着手上的书一边逃跑,没多久,我就意识到我根本追不上他,但一想到斯托曼先生会因为丢失如此贵重的书籍而责骂我,甚至再也不借书给我,我就只能强忍着胸口传来的快要爆炸的感觉,努力地向前跑。
“来啊优等生,来拿回你的书啊。”
在我气喘吁吁步履维艰的时候,那个只会写自己名字的笨蛋却显得游刃有余。
很快,我就跑出了小镇,到了西面一个废弃的矿坑前,在那里,我现了讨厌鬼提姆和他的同伙――其它四个孩子。
提姆因和他们打招呼,便停下了脚步,我趁机想要抢回我的书,却被他轻易推倒在地上,不止是体力,我头一次意识到在力量和身高上我也处于彻底的劣势之中,明明就在不久之前,这家伙还比我矮,但却在不经意间像破土而出的地根草一样疯狂生长。
一个个子稍矮的男孩儿走向提姆,对他说:“把书还给她吧。”
他看了我一眼,却很快扭过头去。
“为什么?”讨厌鬼提姆凭借着高人一等的体格恶狠狠地瞪向他的同伴,说:“你喜欢她吧?是不是,罗根?”
“不!怎么会呢!”罗根挥舞着双臂否认,这期间他看了我一眼,又很快地移开目光,在一片嘲笑声中,他终于想到该说点什么了。
“她要是向马普尔小姐告状就糟糕了。”
听到老师的名字,提姆缩了缩脑袋。
“你看,那个老醉鬼,他看起来很喜欢这家伙……虽然总在喝酒,但他屋子里可藏着把一人多高的巨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