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称得上是人中一等的外貌,再加上他富有四海,那就更加不是什么人比得了的。”
大祭司沉默着,娄敬为她加了热酒:“在我大秦的地界上,一个后妃想要得到皇帝的宠爱,除了本身一定要有过人的姿色,懂得侍奉皇帝以外。
她还需要有一个大臣支持他。”
娄敬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能成为你在朝堂上有力的支持,而你,可以成为我在皇帝身边最有力的支持。
这叫做相得益彰。”
“我……”大祭司缓缓说道:“我已经没有选择了,不是吗?”
娄敬伸手从腰间拔出弯刀来,丢在大祭司脚下:“有一个选择,即刻拔刀自刎,再怎么美丽的女人,只要变成尸体以后,也一样会被野狗分而食之。”
大祭司打了一个冷颤,她随即愤怒的看着娄敬:“你如果在这样羞辱我,我立刻死在你面前。”
娄敬拱了拱手:“还请恕罪,我只是不想看到你这样聪明的女人,变成一个婆婆妈妈,不知道该如何取舍的人。
明明有大把的功名富贵,就放在你眼前,可你却在这里迟疑?
哪怕你想救活的你的族人,最好的办法,不是在这里向着虚无缥缈的天神祈祷,而是如何抓住皇帝的心。
皇帝一言,便可决定你所有族人的命运!”
大祭司忽而浑身一震,仰头将杯中酒饮尽:“帮我选取一个你们秦人的名字,历代大祭司都是没有名字的。”
娄敬眼里终于露出笑意:“我们秦人的妇女最喜欢用胭脂涂抹在脸上,以增加姿色,令自己夫君更加宠爱自己。
从现在起,你就叫胭脂吧!
以往那个背负族群兴衰命运的大祭司已经死了,但她的使命,却在胭脂身上得以延续!”
“胭脂……”大祭司抬起头来,有人从她和娄敬身边走过,是月氏王。
可月氏王却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哪怕他经过自己儿子尸体边上的时候,都没有做丝毫停留。
这昔日的大祭司,又有什么值得他停留的呢?
“大王……”胭脂下意识的要喊出口,可“大王”两个字到了咽喉,却又被生生压了下去。
哪里来的王?
哪里来的大祭司?
现而今的草原上,只是多了一个叫做胭脂的女人。
这个女人或许背负着族群的命运,或许,只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
但,人为求自己活着而做的事情,有错吗?
娄敬在思考这个问题,但片刻时间后他就豁然了,这关自己鸟事?
“上将军,此间战事已了,娄敬请求前往白起上将军军中!”
富贵如何求?
自然是最接近皇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