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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吴应期要建楚王宫(1 / 2)

 辰州,原知府大人的官邸内。

一间轩敞里,一身绸布长衫,头戴阳明巾的胡国柱正拿着一本《黄石公素书》,仔细阅览,不时端起茶碗喝几口,拾起桌面上的纸扇扇几下,虽然风和日丽,天气并不炎热。

吴三桂在辽东时,曾有心腹二营,游击胡心水为左营,夏龙山为右营;二营皆少年枭勇,胆力过人;二人各有一子,皆姿貌丰腴,人才出众,就是现在的胡国柱和夏国相。

吴三桂发迹后,基于上辈人的交情,此二子又人才出色,遂分别纳为女婿。

胡国柱自小勤练武艺,英勇善战,且文墨精通;是顺治十一年的举人,堪称文武双全,好谋略,喜招贤才,时常以儒将自称;如今虽年近五旬,依然肤色华润,风度翩翩,一点也不显老。

曾几何时,滇中盛传有三好,“吴三桂好为人主,士大夫好为人奴,胡国柱好为人师。”

原因是这胡国柱专爱干拉皮条的活,使用一切手段,为吴三桂招揽人才。

吴三桂加封平西王后,权势达到了顶峰,在云贵享有一系列特权,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可以直接任命官员,称为西选,兵吏二部不得掣肘;当时有西选之官遍天下之说。

如此权势,自然引得许多人前来投奔,希望巴结平西王爷,以求得一官半职。

吴三桂的规矩是,所有到云贵任职的官员,要去王府领一份银子,但钱并不好拿,就是要向他签订一份卖身契。

例如顺治十五年的进士冯苏(就是被吴三桂派往广东任巡抚,秘密降清的那位),在云南任官时,就签订的这样一份卖身契。

全文如下:“立卖身文书冯苏,本籍浙江临海县,今同母某氏卖到平西王藩下,当日受银一万七千两。媒人胡国柱,卖身人冯苏。”

但也有硬骨头的,比如前云南同知刘昆。

康熙十一年十一月刘昆赴任云南,按例进王府谒见。吴三桂见其不卑不亢,气度不凡,心下颇为喜欢,事后让胡国柱设法招纳此人为己用。

胡国柱遣一说客见刘昆,说客说明来意,刘昆曰:“我投身久矣,若不知耶?”说客不解,问其缘故。

刘昆道:“己亥年,廷试之日,太和殿中投身矣。”

说客知其志,悻悻而归。

吴三桂起兵时,这刘昆誓死不降,破口大骂,被怒杖四十棍,发配腾冲卫充军。

吴三桂驾崩后,胡国柱曾受前线将士委托,回云南接吴世璠到衡州即位,被郭壮图力阻;其徘徊城外,痛苦流涕,数日不肯离去。

……….

“大胆,汝这宵小之辈,竟然忤逆本王!”

“老子今日就打死你!”

忽听外面一阵喧闹,胡国柱眉头微皱,弃书而起,迈步来到前院,只见院中,楚王吴应期正挥舞着鞭子,抽打一名军中书吏。

那书吏也不是站着白挨打,左躲右闪,吴应期便追着他打。

“楚王殿下,这又是何苦!”胡国柱摇了摇头,上前劝解。

吴应期指着书吏大骂道:“奶奶的,老子这么多年来为大周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捞个楚王名头,建个楚王宫又如何,他这小吏唧唧歪歪,惹得老子好不心烦!”

书吏也嘴硬,叫道:“这仅剩的三十万辆银子是兄弟们的救命钱,岂能拿来建楚王宫。”

“妈的个巴子,居然还敢和本王顶嘴!”吴应期大怒,拎着鞭子就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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