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什么理由?
我一时怒火中烧,想要发脾气,却都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林小姐,我的故事你现在已经知道了,在国内我的处境并不安全,你也一样。”
我咬着牙,没有说话。
“不瞒林小姐,其实我之前的确有些心急了,我以为你已经下定决心要和顾先生离婚,这样的话,只要你愿意,我们就可以登记结婚,你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移民到国外去,而我们也可以共同照顾团团。”
我听他说了这么一堆,只想发笑,他未免太异想天开了。
而且,说到底他还不是想要团团的监护权,所谓共同照顾,其实就是借结婚的名义,把团团算作他的孩子而已。
我知道,顾霆琛现在虽然已经主动放弃监护权了,但是和文清和我是完全陌生的关系,在法律上并不算是亲属。
所以即便团团和他有血缘关系,但他也没有办法真正成为团团的监护人。
和文清想达到他的目的,还是得从我这里想办法。
我冷笑着靠向椅背,“和先生是不是太自信了?我就算已经怀孕了,但也没有傻到会被别人空手套白狼的地步,你应该很清楚,移民对我来说一点价值都没有。”
这并不是我逞强,而是事实。
我知道和文清的意思,我在国内的确有很多麻烦事,但也没有严重到非要移民去国外的地步。
他所谓可以提供给我和团团的保护,只怕是为了方便他更好的软禁我们母子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