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娄晓娥和娄母的礼物就准备好了,就差娄父的了。
想了想还是决定送两瓶酒,虽然有一种毛脚女婿探望老丈人的既视感,不过管他呢,俗话不是说了吗,脸皮厚,能吃肉,脸皮薄,吃不着!
先是取出来两瓶董酒的虎骨酒,想想有点不太合适,又换成了普通的董酒。
说起来在这个时代,董酒并不比茅台差,就是零售价也差不多,都是四块钱出头一点,董酒比茅台还贵一点呢,茅台四块零七分,董酒四块一毛二分贵了五分钱!
不像后世,茅台已经卖到了天价,董酒却是不瘟不火。
又从空间里找了一个袋子,把围巾装上挂在车把上,又找了一根细绳,把两瓶酒系上,也挂在车把上!
有走亲戚那味了!
当然,也没忘了从空间拿出来了一副厚手套。
把自己武装起来,再骑车就没有那么冷了。
这次去娄晓娥家就比中午快多了,算上中间耽搁的时间,也没用半小时,就到了娄家所在的筒子楼。
把自行车停在楼门口,何雨柱一手拎袋子,一手拎酒,抬头挺胸的去了娄晓娥家。
不过再怎么挺胸也掩盖不了他的心虚,在娄晓娥家门口墨迹了好一会才鼓起勇气敲了几下门。
开门的是娄晓娥的母亲,看着她狐疑的目光,何雨柱鼓起勇气:“婶婶你好,娄晓娥在家吗?我和娄晓娥约好了下午一起去看电影!”
娄母这才让开门口让他进去:“先做吧,我去叫一下晓娥。”
娄父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见何雨柱进来,到也没有***的坐在那里,而是起身让座,并且提起暖壶要帮何雨柱倒茶。
这点眼色还是有的,何雨柱急忙把暖壶接过来,先帮娄父把茶斟上,然后才轮到自己!
“我只有这一个女儿,从小不说是锦衣玉食的长大,起码是吃喝不愁,没受过什么委屈!”
“我也知道,时代不同了,现在这个时代有钱不一定是好事。”
“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你们两个的生活习惯,自身爱好,以及消费观念都是不一样的!”
“当然,前面那些都可以克服,不过据我所知,你只上过小学,而晓娥却是上过大学的,你们两个的学问相差这么大,你觉得你们两个说话能说到一起吗?”
“连说话都说不到一起,结婚过日子就更难过到一起了!”
何雨柱静静的听着,脸上一点也没有气馁的表情,反而充满了自信。
对,就是自信,一个穿越者对大势的自信,以及一个拥有金手指外挂的自信——主要是对金手指的自信。
不得不说,要是没有金手指,在这样一个时代,你除非出国,不然就别想翻腾出什么大一点的浪花。
有了金手指就不同了,简直是进可攻退可守,比单独的有钱强多了:“叔叔,我觉得您说的对,不过这只是暂时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