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笑了笑说道:“还能有谁,王伟林呗,这小子竟然希望我能帮他说服史密斯参与史密斯的研究,你说可笑不。”
钟玲一撇嘴,“这家伙现在是越来越胆大了,以前还只是小打小闹,现在都盯上史密斯教授了?再不济史密斯教授也是美国数一数二的人物,合作也不会找他啊,再说史密斯毕竟是美国人,都说合作,可是谁不希望一些尖端的科技和产品是自己国家的人创造的,怎么可能让给外人呢。”
沈飞想了想也对,但是史密斯却让自己参与了研究,这说明了什么呢?沈飞有些想不通,但是沈飞也没有在意,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无关紧要的,自己也不会在史密斯教授身边待一辈子,早晚都会自己出去打天下,所以现在争这些也无关紧要。
沈飞躺在沙发上看着钟玲道:“钟玲,你说咱们现在都快毕业回去了,这一晃就两年了,真快啊,你说咱们回去应该干些什么呢,你从医院辞职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回滨海医院肯定是不可能了,可也不能回去就待着吧。”
钟玲喝了一口果汁想了想道:“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在美国也不错啊,不行就不回去了,我挺喜欢这里的生活的,而且你和我不一样啊,你还有我姐要养呢,无论到哪你总不能让我姐来养你吧?”
沈飞心想养我?长这么大除了父母养我以外其他人还没有这个机会呢,不过沈飞现在心里也有些乱。
沈飞挠了挠头,叹了口气,“不想了,到时候再说,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们怕什么,年轻就是资本,没关系。”
虽然沈飞知道自己也是快奔三张的人了,说年轻有些勉强,但是沈飞还是打算让自己年轻一点,俗话说假话说多了也成真话了,自我安慰吗,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无聊的沈飞穿上外套来到了佛尔曼的家,发现佛尔曼这个时候竟然还在床上躺着睡觉,沈飞心想难怪敲门不开,沈飞知道佛尔曼在门的外面一个拐角处放着一把备用钥匙,是怕自己要是忘带准备的,现在沈飞用上了。
沈飞从桌子上拿起两个闹钟设置好时间放到了佛尔曼的耳朵两侧,然后沈飞看着手表开始读秒,一分钟后两个闹钟准时的响了起来,沈飞点了点头,还是很准时的,看来闹钟还是人类最可以信赖的起床号。
而佛尔曼被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声音弄的从床上蹦了起来,沈飞还真没想到佛尔曼能这么大的反应。
佛尔曼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沈飞后这才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道:“难道你不知道我的高血压就是被你这么弄出来的吗,你是不是在想吓死人不偿命啊。”
沈飞笑嘻嘻道:“就算吓死你我也会把现场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你忘了我的职业了吗?我可是里面最优秀的。”
佛尔曼嘀咕道:“切,你又不是现场勘查,又不是验尸官!”
虽然佛尔曼这么说,但是佛尔曼完全有理由相信,沈飞要是真的来处理现场的话,恐怕真的能销毁所有证据,沈飞平时的书可不是白看的。
佛尔曼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扔给了沈飞,“沈飞,你想过咱们毕业应该干什么吗,现在快毕业了我到有点迷茫了。”
沈飞喝了一口啤酒想了想道:“其实我想到了一个好职业,薪水不错,而且还能发挥我们的才能,你应该会喜欢的,验尸官。”
佛尔曼立刻被啤酒呛的咳嗽了起来,“你说什么?验尸官,你要是让史密斯老头知道你这想法他非拿手枪把你毙了见上帝去,你知道咱们学校多久没有出现过你这么有潜力的人了,你怎么说也是这几年中普林斯顿医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啊。”
“那有什么办法,人总要活着,总要吃饭啊。”沈飞无奈道。
虽然沈飞说是想去干验尸官,但是也只是说说而已,如果真的去了,沈飞毫不怀疑史密斯会拿着手枪队着自己扣动扳机,那个老头,可不是用正常思维就能理解的。<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