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
宁子龙一行三人,骑着快马飞快在南京城向南的官道上疾驰而去。
“大师兄,咱们都追了两个时辰了,怎么连个人影都没看见?难道追错方向了?”一名峨眉弟子高声问道。
宁子龙阴沉着脸说道:“不可能,南京城往南只有一条能走马的官道,他骑着马必定是走这条路。这小子身上也有些功夫,估计比咱们慢不了多少,继续追。”
“大师兄,你看那里。”宁子龙刚要走,一名峨眉弟子指着路边的树林子说道。
宁子龙转头一看,见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正在树林中吃草,而那马脖子上竟然包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长袍。
一名弟子翻身下马,将那马匹牵了过来,说道:“大师兄,似乎是那小子的衣服,你看这马屁股上还被人刺了一剑,想是那小子为了加快逃跑的速度,自己刺的。”
宁子龙突然有些慌张,心中暗想:难道被那混小子给骗了?这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子还能有这样的心智?宁子龙越想心中越慌,开口道:“你们两个在这里仔细查找,我反回去看看。一旦发现那个小子就立即挑断他的手脚筋,千万不能叫他跑了。”宁子龙脸上露出狠毒的神色。
随后,翻身上马立即朝来时的方向奔去。
与此同时,在离此地大约十多里地的一片水稻田地中,一个蓬头散发,只穿着一件白色内衫的少年缓缓站起身子,紧咬着嘴唇快步朝附近的农家走去。
“狗贼,等我练会我们家的辟邪剑法,定要将你们千刀万剐。”林平之一边走,心中怨毒的种子犹如打了激素一般,快速的发芽长大。
虽然他如今还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他外公全家。也不知道是谁灭了他福威镖局地满门。但是宁子龙胖大地身影跟阴笑时地脸庞已经被他死死地记在心里。
走出大片地水稻田。看到不远处就是一个小村庄。许许地炊烟立即勾起了他地食欲。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可是他今天还没有吃上一口饭。喝上一口水。在这附近转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片瓜田。大多都是刚开始播种地水稻。
“好饿啊。正好去这村子里买些衣物跟吃食。”林平之摸着口袋里已经不多地银钱幽幽地叹了口气。当日出逃时。走地慌张身上并没有带银子。这些钱还是他用自己地玉佩换地呢。
其实以他地身手。随便找家大户人家“借”上一些。自然是轻而易举。可是他生性高傲。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愿做偷窃地事情。
“这位小哥。有礼了。”林平之刚走到村子口。见不远处有一名穿着青衣小帽地十五六岁地少年一蹦一跳地走了过来。上前拱手道。
那少年歪着头。疑惑地问道:“你在跟我说话?”
林平之笑道:“自然是跟你说话了,我用这一两银子买你身衣服,你说怎么样?”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
其实一件粗布衣物不过百余文,可是林平之虽然在江湖上漂了几天,却从来没有买过衣物,只道他的衣服都是几十两银子一件,那么穷人的衣服一两应该可以买的来。
那少年立即兴奋的点头道:“真的?你要买我现在穿的这身衣服吗?”
林平之点头道:“嗯,你把这身衣服脱下来给我,我便给你这一两银子。”随后又掏出十多枚铜钱道:“我再用这些钱,买你些米饭干粮跟清水。”
少年一把接过钱来,灿烂的笑道:“谢谢大哥,我叫二狗子,我这就给你拿吃的去。”这二狗子一边说,一边极为利索的将身上的这套青布衣服给脱了下来,就看他浑身赤条条的将衣服跟帽子递到林平之手中,笑道:“这大热天的我家掌柜的,非要我带什么帽子,真是热死个人,正好也一并给你吧。”
林平之接过衣服,感觉这青布小褂虽然粗糙但十分干净并无异味,心中满意,也将宝蓝色长裤脱了,带着里面的白绸子内衫,将这身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将这青布小帽一戴,竟然跟这小厮有六分相像。林平之自小长的就是唇红齿白,他将脸上的膏药揭去以后,模样就变得十分俊俏,不过被染的枯黄的皮肤没有洗掉,正好跟着少年微微发黄的皮肤相似。而这二狗子虽然年少,但身材已经发育,两人的身形也极为相似。
二狗子看林平之将长裤扔在地上不要,随手捡起来,说道:“大哥,你这裤子若是不要了,就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