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那里看守的人太多了,就凭我们两个人的话,估计很难成功。”朱翔明显不自信。
“不!不是我们两个人!”萧渐离摆摆手,道:“你负责在外面接应,到时候救人的话,我一个人就行了。”
“那怎么行呢?要救的,是我的同事,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冒险呢?”朱翔连连摇头。
“不是冒不冒险的问题。”萧渐离缓缓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我一个人去的话,目标小,好隐藏,被他们发现的可能性也好,更容易成功,而且,万一出现意外,有你在外面掩护,我们成功的把握性也大一些。”
听了萧渐离的话,朱翔不由陷入了沉思。
但是很快,他的眼前就猛然一亮,很是欣喜的说道:“对!你说的没错!他们把我同事关在了市郊的一个庄园里面,旁边五六百米远的地方,正好有一个山坡,我可以在潜伏在那里,用狙击枪掩护。”
“好!这样就更好了。”萧渐离马山点头说道:“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出发,早去早回,我必须要尽快赶回坤哈的老巢,不然的话,很容易引起他的怀疑。”
“行!没问题!”朱翔爽声一应,然后就带着萧渐离进了里面房间的一个暗室,里面是他暗藏的枪弹库。
萧渐离拿了一把92式手枪,然后又取了一把虎牙格斗军刀放在身上,而朱翔则拿了一把号称枪王的巴雷特12.7毫米反器材半自动狙击步枪,另外带了一把沙漠之鹰大口径手枪别在腰上,最后也不忘再取了一把军刀。
一切准备就绪,两个人一起上了朱翔的越野车,先到萧渐离和张佳两个人曾经住过的酒店里,把他们两个人的东西都取了出来,然后朱翔开车,萧渐离坐在车里,快速“梳妆打扮”起来。
说是“梳妆打扮”,其实就是易容改装,萧渐离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万一有摄像头拍到他。
张翔的车开得很快,只用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开到距离目的地不远的一处山坡旁边。
而此时,经过易容改装的萧渐离,也有一个精神抖擞的小青年,变成了一个看起来沉稳无比的中年大叔。
张翔把车子停好之后,马上就爬到山坡顶上,快速架好巴雷特狙击步枪,将枪口对准了五百多米远外的那一个庄园。
而萧渐离,则快步朝着关押千若离的那个庄园跑了过去。
一路之上没有碰到一个人影,萧渐离一口气跑到距离那个庄园一百米左右的位置,无声无息的藏进一片非常茂盛的杂草丛中,鹰一样锐利的眼睛,充满了野性的光芒,一眨也不眨的望向了庄园的方向。
他一眼就发现,四个荷枪实弹、身穿迷彩服装的大汉,正像四个门神一样,在庄园南大门的周围守卫着。
而大门两侧的围墙,有将近三米高,上面装满了摄像头和红外探测器,要想翻墙而入,必然会被发现。
看到这一幕,萧渐离的眉头不由微微皱了起来。
到底怎么样,才能不惊动任何人,就进入这个庄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