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骨很大,横过天际两头,在它的阴影之下,生活着很多连阳光都不知道是什么的生灵,它给人带来了呼风唤雨的力量,却让一些人终年生活在灰暗之中。
在北大荒的极北之地,有一座城,此城可以说是方圆几十万里内最为繁荣昌盛的巨城,它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展成了一个拥有传送阵的大城。
而且,这还是有终年暗无天日的北大荒极北之地,自古以来,这种地方可是难以出现拥有传送阵的大城的。
这城,名为天合城,这一切的功劳,全靠现任城主刘秀。
刘秀,自从父亲刘来退位之后,她便坐稳了天合城城主一位,自身实力达到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骨王境,成为了一位王者。
王者,在这片暗无天日的世界中,几乎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称呼,更别说拥有一位活生生的王者了。
在这方圆几十万里内,刘秀被世人称之为女莲王,她的话,就是绝对的命令,没人敢反抗不服。
在天合城的城主府之内,一个优美的后花园中,这里虽然是终年暗无天日,但是鲜花却是一年四季的照样盛开,并且,这里盛开的鲜花,还带着几分妩媚的幽色。
刘秀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加上她那一直以来举手投足的威严,她绝美的脸蛋上时刻带着生人勿近的冷漠。
刘秀也就二十出头而已,能有如今的成就,在这个暗无天日的世界中是一个变数,被人捧成了神灵般的存在。
此时此刻,刘秀那精致的五官上却带着几分惆怅与伤悲,纤手时而抹过洁白的额头,当她的手指拂过之后,在她的额头上,露出了一个印记。
这是一朵莲花的印记,非常的精致,可以说是栩栩如生,看上去,仿佛刘秀的额头上真的长着一朵莲花般。
而此时,随着刘秀的纤手拂过,莲花印记却散着流光溢彩的五彩光华。
别人不知道,但刘秀心里却清楚,她能拥有今时今日的成就,很大一部分的功劳是来自这朵莲花印记。
以前,这印记倒是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只是让她雕琢骨纹的度递增不少而已,而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这莲花印记却时不时热,并且绽放出炫目的光彩。
这时,在刘秀愁眉苦脸之时,她的身后,突然传来了轻盈的脚步声,以及一位男子粗犷豪放的大笑声。
刘秀摇了摇头,转身一看,只见后花园的门口处,两道身影徐徐而来。
其中一个身影的主人正是刘来,他这些年下来苍老了许多,白出了不少,手臂断了一条,实力也成为了一位半步王者。
在刘来的身边,跟随一位温婉优雅的中年妇女,她是刘来的妻子,刘秀的娘亲。
刘秀叹了一口气,好奇的问道:“父亲!何事让他如此开心?”
刘秀虽然成为了一位独霸一方的王者,但是在双亲的面前,她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而已。
“狂狼帮帮主被我杀!”刘来大笑道,声音十分的响亮。
“是那个说要占领我们天合城的狂狼帮么?唉,要不是我有事,那用得着父亲出手?”刘秀心不在焉的说道。
这时,刘秀额上的莲花印记又闪了一下,迸出幽幽的五彩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