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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燧火生,后土欲建轮回所(1 / 2)

 自从老子在人族传下金丹大道,建立道教成就圣人尊位后就辞别了混元道人,回转东昆仑了。有了修炼功法的人族渐渐地在洪荒东海之畔扎根下来,有混元道人的照顾,人族渐渐的壮大起来。后来混元道人见人族已经适应了洪荒的生活,也就渐渐很少出现在人族了,自己在首阳山或修炼或打坐。虽然如此,但人族也流传着混元道人的传说,因为他一身帝王装扮,故而被人族奉为文始大帝,这是后话。

且说人族安定后逐渐繁衍壮大,开始以首阳山为中心向洪荒大地辐射开来。因为有了修炼之法,所以一般的小妖小怪已经不再是人族的阻力,而高级的妖怪因为人族乃是女娲娘娘所创,也给几分颜面,只要不是找死,一般也相安无事。而巫族因为人身生而先天道体,类于盘古之身,又看人族弱小,于是也不曾为难,甚至有些巫族部落还会时不时的帮助人族一番。人族的发展逐渐走上了正轨。

只是尽管如此,人族依旧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类似顶着人身的野兽,虽然能言能语,却无有道德廉耻,如同刚出生的儿童一般,或者说过着野兽一样的群落生活。那时候人族住在山洞中,白天出去打猎,晚上回来睡觉,平时吃的也都是生肉。后来出现了一位氏族族长,看到修道的人和其他动物都穿着衣服或者身被皮毛,就将杀死的野兽的皮毛穿在自己身上,遮住比较脆弱的部位,别人有样学样,如此人族也就有了最原始的衣裳。这位部落首长呢就是缁衣氏。只是尽管有了衣服遮风挡雨,但却不足以御寒防病,而且由于上古人族茹毛饮血的饮食,经常染上各种疾病。人族的文明之路依旧很长。

在东海,有一个叫商丘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很小的人族部落,里面有一个叫燧人氏的熊孩子。所谓熊孩子就是没事到处跑到处惹事捅娄子的那种,比如今天燧人氏又跑到部落附近一个偏僻没人的地方玩。在这里他看到了一棵很奇怪的树:其干笔直,少有闲枝,色做绛朱,叶小而无实。洪荒之大无奇不有,别说红颜色的树,就是吃人的树也不是没有。只是燧人氏哪见过啊,他就是个没见识的熊孩子,最远也就到过村头的石头那,就是部落都逛遍了才跑到这里来玩。好奇之下围着树又跑又跳,等玩累了就倚着树睡了一觉。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在一块大石头上卷走了好几样东西,其他的还梦见了好多,只是一觉起来就忘了七七八八了。

小屁孩儿一觉醒来,发现手里攥了一个像是石头做的东西,有自己三分之一胳膊那么长,不粗不细的圆柱状,一头尖一头钝,灰不溜秋的。熊孩子哪见过这个呀,这玩意看起来挺沉的,拿在手里却轻飘飘的一点也不重。燧人氏又鼓捣了一会儿,转身一看,发现倚着睡觉的那棵红色的树不见了。小屁孩一个机灵,浑身一颤,手里头攥着那个醒来时发现的东西,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叫,也不知道嚎的什么玩意。跑了不多时就快到部落了,然后熊孩子的一个属性瞬间上身,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燧人氏转眼忘了刚才的事,拎着那个可能是石头做的东西,回村儿了。

那东西燧人氏就叫他燧人钻,随着他的成长一直带在身边。部落里有记得燧人氏出生时有异象的老人,只是随着他长大也没见有什么神异之处的。如果有什么不一样的话,就是这孩子胆儿贼大,因为他不怕火。是的,不怕火所以就是胆子大。当时人族初生,对于洪荒世界并不怎么了解,而且洪荒是个道法显圣的世界,充满了各种玄幻神奇,因此那时候弱小的人族对大自然的一切未知事物都是恐惧的,其中,火焰就是令他们敬畏的。因为有时候他们会看见森林里燃起大火,将一切烧的什么都不剩,有时候天降雷霆,亦会留下大火,故而那时候的人族对火是退避三舍的。

只有燧人氏不一样,他非常喜欢向火边上凑。渐渐地燧人氏发现,其实火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他发现被火烧过的肉更好吃。于是他就向族人宣传,时间久了他的族人也就接受了吃火烤过的食物,也不再畏惧火焰了。而且如此一来,部落中生病的人也少了。人们开始意识到,火是一个很好的东西,于是就开始有意识的收集火种开发火的种种用途。后来人们又发现火可以取暖,也可以吓唬野兽守卫部落,不过那时候人们能做的也只是趁森林大火未息之时取回洞中,一直往上边放树枝杂草,万一火灭了也就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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