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枚唐代的银熏球也有一点不好的地方,就是它的表面应该被原先的主人或者二蛋专门清洗过,把上面的一些痕迹和包浆都破坏了。
要知道,古玩之所以值钱,除了工艺外就是年代,而包浆正是物件经过悠悠岁月上了年纪的证据,而且有包浆的物件看着更温润内敛。
如果洗了包浆,不说可惜,对一些藏家来说,东西的吸引力也少了许多,这无疑多少会破坏东西的价值。
当然,也有些人因为个人的爱好,或者喜欢买老的金银银为了佩戴东西到手之后,就喜欢把表面清洗了一遍,把包浆也一并洗掉了。对这些人来说,眼前这枚银熏球的价值到也不会受到多少影响。
对楚琛来说,这种行为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包浆正是老金银器的价值所在,如果真的很介意包浆的话,建议还是不要买老金银器。说到底老金银器也就是个二手的,总没有新货来的光鲜。
再说了,东西经过了好几个人或者好几代人到你《顶》《点》小说手上,总是有那么一两个故事的,把它珍藏在柜子里,偶尔有空了把它拿出来细细的摩挲,品味一下,不也挺美好的嘛。如果洗了,那也就没那种味道了。
另外,银熏球上除了包浆之外,也有可能是出土痕迹,而且根据昨天听胡勇父子对二蛋的介绍,楚琛觉得这种可能性无疑要大一些。
但就算银熏球是出土没多久的器物,,由于痕迹已经被清理了。也就没了证据,这一点。也是现在如何证明收藏者手中的文物是不法手段得来的,而不是从市场购买的文物。或家传文物,抑或其他合法途径而来的文物的难题。
文物法中规定自己挖到的,或者非法手段取得的文物归国家所有,但民间收藏的文物,若来自“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等合法途径,是受法律保护的。
咱们不讨论文物法中的相关规定到底合不合情理,现在问题是因为其中的一些规定,导致一件古玩有人可能说东西是祖上传的,有人说是墓盗得的。还有人说是合法市场买的,你很难界定清楚哪个是真的,于是就滋生出很多灰色地带。
你说自己不好判断,那就请专家帮忙鉴定呗,但现实是依目前的鉴定技术,出土不久的文物容易辨别,一旦出土时间较长,就比较难区分是出土文物还是家传文物。
比如要鉴定一件东西是不是出土文物,由国家相关的专家在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按照法律程序,出面给你鉴定一下,这是什么文物,文物的价值等等。如果不涉及行政执法。这些人就不管了。
然后再邀请相关的专家通过考古学研究、古器物学研究进行鉴定,有一些能确定这些东西的出土地点或流传渊源,还有一部分就不能确定了。
于是。在暴利诱惑等背景下,某些收藏人士就利用当前的鉴定瓶颈。编故事,把非法文物说成家传文物。占为了己有,从而助长了一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言归正传,楚琛手中的这枚银熏球,很可能就是一件刚刚出土不久的文物,因为怕有问题,才清洗掉了表面的特征,这样一来就可以说成是家传的,逃避了法律的责任。
当然,也就是这枚熏球是银制品,对某些人来说,表面经过了清洗并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铜器或者瓷器,像这么清洗一下,那就掉大价了。
但就算是这样,对徐老板来说,这一点也是一个很好的砍价理由,从而直接就砍掉了四分之一的价格。
这让二蛋肉痛不已,他可就是靠提成获得收益的,东西价格越高他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多,徐老板砍下的价格,其中一部分就是他的钱,你说他能不肉痛嘛!好在,徐老板因为怕便宜了楚琛,手下也留了情,不然他肯定要更加的郁闷。
除了这枚银熏球之外,桌上还剩下两件东西,都是文房四宝,分别是一方砚台和一支象牙毛笔。这两样东西都是清晚期,很好辨认,徐老板也没请楚琛帮忙,就直接全部拿下了。
徐老板这样的作为,让楚琛心里有些不爽,你道这是为何?原来,这位徐老板的行事太独了,后面两件东西,他都没和楚琛客气一下就都买了下来。
你要说东西非常珍贵,或者和楚琛没什么交情,这么做也没什么。但偏偏这两样东西都是普通货色,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五。更何况,刚才楚琛还帮忙鉴定了那枚银熏球,双方之间也算是有了一些交情。
在这种情况下,徐老板购买之前问一下楚琛又怎么样?就算楚琛喜欢,两件东西加起来的收益对徐老板来说,也不过是些小钱,做个顺水人情也无妨,还能让楚琛觉得他大气,何乐而不为?
更何况,刚才鉴定那枚银熏球之后,这位徐老板连个表示都没有,好像楚琛帮他鉴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和刚才的热情可谓是判若两人。你说楚琛心里会舒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