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看小张不急不躁的样子,我估计他正在等待机会,试图一举揭开警方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盖子reads;。”老书记说道。
“林副局长,据现场的广大群众反映,这位张先生和余先生,是制止这次械斗的功臣,你们警方为何还要拘捕他们的呢?”张欣另辟蹊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但矛头仍然直至林海的要害。
“至于这位张先生是不是制止了斗殴的功臣,还有待于继续侦察调查,即便他真的制止了这场斗殴,避免了更多人员的伤亡,做出了贡献,有关方面自然会褒奖他们的。但他们在立功的同时,也违反了诸多法律法规,他们既然违反了法律法规,自然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处,我想张小姐作为东山省有名的记者,这点道理应该还是清楚的吧?”林海答道。
“当然清楚了,请问林副局长,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张欣问道。
“他们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违反了《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碍公务罪》;同时,他们没有合法的持枪手续,违反了《刑法》第12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另外,他们打伤了包括刘玉峰等20多人,违反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林海答道。
“林副局长,我虽然不是法律界人士,但对一些法律常识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妨碍公务罪,必须建立在执法人是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而不是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否则此罪名就不会成立,最高检和最高法对此有专门的解释,请问林副局长,你能保证前面的警方人员是在公平公正执法吗?”张欣问道。
“他们是受分局指派来现场执行公务的,当然应该是依法执行公务的了。”林海心里有鬼,所以,说起话来底气显然不是很足。
“至于警方是不是依法执行公务,我们对现场情况已经进行全程录制,那就让事实说话好了。如果事实证明警方没有依法执法,所谓的妨碍公务罪也就不成立了,因为两高在《解释》中清楚的指出: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所以,张先生他们的行为不但无罪,反而是受到支持的。”张欣说道。
林海保持沉默,没有进行反驳,因为他很清楚,陈志成和程林等人的执法根本就不公平公正,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依法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