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个理由让我平衡,你找个借口让我接受。。。。。。”高歌拿着话筒唱得很投入。
听众们开始面面相觑。
爱不爱我这首歌是零点乐队在上个世纪末发行的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曲,他们那种摇滚加入流行元素的歌声打动了所有人,一举奠定了他们在歌坛的地位。
虽然因为是乐队,演唱难度不小,传唱度难以达到百分百,但几乎每个人都听过。
歌曲前面的部分以倾诉为主,副歌部分才是摇滚风。
可高歌的风格显然略有不同。
这是搞的改编吗?少男少女们不得不这么怀疑。
因为高歌唱的版本显然和他们听过的。。。。。。完全不一样。
更重要的,貌似还不那么好听。
没人注意到,高歌手里的话筒在抖动。
确切的说,是在战栗。
好不容易捱到高潮的副歌部门,高歌开始嘶吼。
也只能用嘶吼来形容了。
特殊的金属质声音仿佛破了个大口子,刺的耳朵生疼,为了展现出高音,高歌还努力的吼着。
差点儿没把甄可人吓一蹦。
“噗。”叶小舟的一口饮料全喷出来了。
这特么绝对是祖传的技术,现代人没这么唱歌的。别人唱歌要钱,这哥们儿完全是要命啊!
说实在的,叶小舟这会儿一点儿也没有压倒高歌的兴奋,他这会儿最大的愿望是。。。。。。停电。
秦青青想捂耳朵,可能又觉得不太礼貌,可怜巴巴的看向甄可人,显然,她觉得这个世界上能解救她的人只有某可怕大叔的女朋友了。
收到同学们求助的目光,甄可人这会儿也后悔的不要不要的,要是早知道高歌拥有这要命的歌声,她是打死也不会让高歌唱的。
可是,看高歌嘶吼的那么投入,甚至连手上的话筒都在不停地抖动,甄可人又有点儿于心不忍,这家伙是多久没唱过歌了?
高歌的确很爽,歌唱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冲动,但自从几年前差点儿唱翻友谊的小船,高歌也不知道有多久没这么大声的唱过歌了。今天不仅得偿所愿,还有这么多听众,高歌怎么说也得把这首歌唱完。
“哥,求你了,能不能到此为止?”在高歌嘶吼完副歌部分,等待下一个旋律的空档,古董突然把姿态放得很低。
本意只是想记录下高歌嗓音的特点,没想到那可怕的噪音分贝差点儿造成电脑死机,古董觉得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苦逼的一台电脑。
怪不得这个时代的土鳖科学家们说噪音也是影响计算机运行的一个条件,古董今天算是懂了,他们一定是听过高歌的歌。
古董也知道为啥高歌的爹妈要给他起这个名了,敢情这一家都是找不着调的人。
古董只想说一句,这特么也叫歌?
“为啥到此为止?”高歌有点儿不乐意。
“你再唱,我怕没人敢听第二首抒情的了。”古董哆嗦着解释道。
“那好吧!”高歌回头看看坐在沙发上强装笑颜的少年们,很体贴的说道:“切歌。”
叶小舟蹦起来,以比参加运动会百米短跑还要快几分的速度跑到操作台点切歌键,暗舒了一口气。
“帮我点陈奕迅那首什么街角的咖啡店什么会出现的歌,你懂的,谢谢。”高歌冲刚逃脱大难的叶小舟挥挥手。
“好久不见?”叶小舟脱口而出。
这种经典的歌,只要说个关键词,记忆马上就能搜索出来,尤其是对小帅哥这种脑子够用的。
刚说完,叶小舟如遭雷击,自己这是要作死吗?好不容易从恐怖得能杀人的歌声活下来,这竟然还要再去遭受一次折磨。
呆呆的看看那边六道喷火的眼神,小帅哥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多好的形式啊!竟然又被自己葬送了。
艰难的吞了吞唾沫,叶小舟哭丧着脸讷讷的对高歌说道:“哥,要吃饭了,咱先吃饭吧。”
高歌抬头看了看那边的桌子,很是洒然的摆摆手,道:“才上了两个菜,早着呢!就点那首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