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前世的时候,利维看到过很多对美版的无间道风云和港版的无间道的分析,对这两部电影的不同之处,很多人都归结为中美文化有差异,所以拍摄的电影也就各不相同。
可是,利维也一直在思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东西方文化有差异不假,但是就真的差异大到了风格如无间道的电影,外国人就看不懂?外国人拍摄的电影,中国人就不懂得欣赏?
利维觉得未必然就是如此。说美国人不懂得欣赏无间道这样的电影,未免有些太低估了美国人了:无间道的拍摄手法其实更类似于间谍片,而美国人拍摄了多少以悬疑为主线的间谍片了?只怕是一点都不少,甚至可以说,美国的不少电影,在这方面做的比中国更好。而要说美国的黑帮片中国就不懂得欣赏,那更是胡说:教父这样的电影,放到任何一个电影人眼中,都会觉得这是无与伦比的作品,文化背景的影响可以说是很小的。
说什么文化冲突,风格不同,这话其实很不负责任:不同国家的电影可以这么说,不同地区的电影可以这么说,甚至不同时期,不同的人的电影也可以这么说:文化这个词太笼统了,涵盖的东西太多了,也就成了一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了。把电影拍得不好的问题怪给文化差异,这颇为有些耍流氓的风格。
要说美国人喜欢简单粗暴,那香港电影难道就不喜欢?香港是有有无间道,但是也有古惑仔。枪战也好,抡刀砍人也罢,难道香港就差了?要说起来,吴宇森的电影中的暴力美学,欧美人也得膜拜学习,谁敢说简单粗暴在中国没有市场?
而要说中国人喜欢内敛文化——教父那个片子,可是美国人公认的最为经典的电影,那部电影,又何尝不是慢节奏?从表演,到台词,再到配乐,内涵,任何一个方面,有哪个电影,敢自称可以和教父比比?就算是描写卧底的作品,《火线》这部电视剧也是写卧底的,它得到的是怎样的赞誉?有这些东西在,谁敢说电影不好就全怪风格?
看到电影风格不同,二话不说就归结为文化差异的,在利维看来,其实对电影还是没有看进去:好的电影需要表达的是人性的共同点,而不是局部地区的文化。任何文化都有差异,可是任何文化也都有共性。这种共性是全人类都有的人性,怎么拍摄这些才是电影的重点。
人性这玩意儿是共通的,美国人骂街,中国人也骂街,美国人打架,中国人也打架。美国人爱看肌肉搏斗,中国人就不爱功夫片了么?这些东西都不是造成差异的最大问题所在,最大的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件事情:电影的拍摄定位。
斯科塞斯对这部电影的定位就不好:他一生功成名就,一部电影好了或者砸了,已经不太可能影响到他的名字了。对他来说,没拿到奥斯卡是个小小的遗憾,因此他只要拍个东西迎合一个奥斯卡评委就可以。他这样的急功近利心态,毁了电影——其实,这部电影可以拍得更好。
实际上美国人不是不知道这部电影该怎么拍,美国版当初的电影译名‘departed’,含义除了死者之外,也一样是迷失者,乃至于挣扎者的意思。这个翻译,根本不是什么人们说的遗失了名字就是死人,而是说,这是两个挣扎的人的故事。无间道这个名字的含义,翻译为迷失的人,挣扎的人其实更好一些,美国人也意识到了。
只不过,斯科塞斯拍电影的时候,没有过于注意反映人物的感情。剧本不够好,他也没有给两个演员足够的戏份来表现自己的心情,可以说处理的有些失败——不过这也是他想要拿奖的必然。
与其说是什么文化的冲突导致了美版无间道的差劲,不如说,是硬要把一部以悬疑,心战为主的电影改成老式的乒乒乓乓打个没完的黑帮片的做法,毁了这部电影。电影是有个风格问题的,把一部电影的风格强行扭曲了,电影自然也就变了味道了。
毕竟这得是一部斯科塞斯风格的电影,才能够让斯科塞斯这样享誉多年的人物拿到奖——斯科塞斯的电影节奏必须得节奏更快,而且,出于斯科塞斯的电影一贯热衷于展现黑帮生活的特点,电影中尼科尔森的镜头必须得更多,才符合他的电影的惯例。而粗口,暴力,简单粗暴,这些也是他的特点,也得有所展现,再加上美国电影的问题之一,必须要把镜头分一些给女人。这几个必须下来,再加上编剧水平不高,所以,他更多的就是在写一个黑帮片的故事,而不想再去深度挖掘出来两个人各自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