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山近郊官道上,一对男女并肩而行,男的神风俊朗、星目剑眉、容貌俊秀堪称天下仅有。女的容貌虽只是上佳,但气质无双,一双凤目灵气内敛温婉又不失灵动。
二人走在一起真个是佳偶天成、人间绝配。
“凌姑娘,这里已经是鹤鸣山地界,也是我自在宫范围,再往前走个几里,就是门中弟子日常巡视的范围了。”这一双男女自然就是沈逸风与凌非烟。
“沈公子,叫小女非烟就好了。”
“呃......你不是也叫我公子么?”
“那怎么一样,公子不仅救下小女性命,更帮舅舅报了仇,如此大恩,非烟纵然当牛做马也未及报答一二,又怎可造次失了礼数?”
“凌......非烟姑娘。于情于理当时在下都应该出手,并没有想太多,非烟姑娘不必如此的。”
“我叫非烟,不叫非烟姑娘,我名字没有那么长哦。”
此刻的凌霄已经换下了做工那套粗布麻衣,虽说如今身上穿的衣服质地依旧普通,款式也朴实无华,但怎么也比当日那身农妇装扮好了太多。
明明只是一套普通寻常女儿家的衣服,可穿在凌霄身上,配以她绝世无双的气质,硬生生的穿出了霓裳羽衣的味道。
也是换下了那身农妇的衣服之后,逸风才发现这凌霄的身材真的是......
自己并非登徒子,可也忍不住想多瞄几眼。尤其那一双惊人的长腿,真的是好惊人。
对上非烟那一双婉约双眸,从出道至今几乎纵横无敌未尝一败的逸风毫无悬念的华丽败退。
“好吧,非烟姑......非烟,天色不早了,咱们抓紧赶路,傍晚前后就能上山,应当可以赶得及晚饭。”
对于沈逸风的提议,凌非烟自然没有异议,抿嘴一笑缓步跟上。
从江州至鹤鸣山,路途遥远,若是逸风一人仗剑御空,不日便可回转。可带了一个凌霄,二人徒步而行,就算在逸风的帮助下,也走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一路行来,二人日出上路日落休息,虽然恪守本分,从无半分逾越,可也几乎无话不谈。
凌霄倒也罢了,毕竟只是寻常女子,家室清白简单,而沈逸风的种种着实让凌霄大开眼界。
凌霄自己只是凡人,别说修仙之人,就算江湖人士也没见过几个,对所谓的高手更是没有半分概念。
就连寻常江湖高手得武力也都是从说书得口中听闻,更遑论凌驾其上的仙人,那是听都没有听过半句。
凌霄虽是女儿身,出身又相对贫寒,但却不同与寻常女子,自幼熟读诗书,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也是多有涉猎,眼界绝非常人可比。
之前,凌霄其实并不太相信所谓的仙人和修道之人,认为那不过是夸张说法,甚至只是人们自我炮制出来的幻想。
即便真有,那也不过是厉害一些的武人罢了,纵然比寻常江湖人士厉害一些,也会有相当的限度。
可是,打从第一眼见着沈逸风开始,自己心中那个对所谓江湖高手的概念和定义,彻底崩塌了。
逸风、空相一战,凌霄昏迷不醒,并未亲眼所见。其后逸风亲上毒鲨帮,不过弹了弹手指便破门毁墙。
毒鲨帮称霸江南多年,那么多高手居然连一根指头都接不下来,站在巷子里目睹这一切的凌霄除了目瞪口呆之外脑袋一片空白。
之后这一路走来,二人也没少遇到贼寇歹人,但不管看起来多穷凶极恶,逸风都是一指搞定,甚至很多时候单纯只是眼神便逼退对方。
十日前二人途径一地,恰巧碰到两帮人马混战,那些人一个个高来高去,有几个甚至脚踏神兵飞在半空,一招一式斩铁裂岩,动辄将地面山壁打的千疮百孔,真如书中神仙一般。
凌霄永远都忘不了那时的情景,逸风似乎认出了其中一方,跟着便身形闪动,湛蓝虚影几次闪烁之后,交战其中一方的几名飞在半空的高人纷纷吐血倒地,再起不能。
当时有位看起来很有高人风范的老者,甚至对着逸风拱手行礼,口称“多谢沈公子仗义出手。”看起来毕恭毕敬。
那时自己才知道,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俊美男子,不仅真是修道中人,还是年轻一辈的知名高手。
俗话说,哪个少女不善怀春?更遑论沈逸风这种不仅容貌、气度天下无双,更有一身惊人业艺的奇男子。
这种男人对女性的吸引力根本就是致命的,女人怎能抵挡,又怎会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