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自己行李箱,叶枫随着人流慢慢的走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看着候机大厅里来自世界各地拥有各色皮肤的人挤在一起,他就觉得心情舒畅,终于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可以为自己提供舞台的国际大都市。也许是心情出奇的好,虽然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城市,他还是觉得自己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圆一样对什么东西都好奇无比。
“深圳果然不同凡响,外国人就是多,只要把握好机会,多多和他们交流,那么自己英语水平就水涨船高了。”叶枫不由得心花怒放,他之所以如此执着地想来深圳发展,一是喜欢这座城市的氛围;二是想要好好提高他的英语水平。
叶枫不知道他为什么对于这种由字母组成的英文单词具有很好的记忆能力,很多英文单词他都只要看一遍就能牢牢记住,但是对于作为自己母语的中文,他却无能为力了。
读书那么多年来,对于这位学习好又不爱闹事的学生几乎所有老师都喜欢,可唯独不包括语文老师。所有语文老都说他字写得难看,像天书,文章缺乏逻辑(其实叶枫的思维逻辑很强,这点他的理科老师能够证明,不过他苦于词汇匮乏,总是不能很好的表达心里所想的),写了快十年还是写得像小学生的流水帐。
对于自己的语文水平,叶枫唯一有点自信的就是他的口头表达能力,很多人都说他身上又一种特殊的气质,能使得别人轻易接受他说的道理,相信他说的话,再加上他中性偏男的嗓音,会让人觉得听他说话是一种享受。
在上大学时,叶枫为了更好的发挥增强他这方面的特长,参加过学院和学校组织的辩论赛,效果不错,还获得过最佳辩手的荣誉称号。
看到这么多外国人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叶枫的心情怎能不兴奋,怎能不激动。
由于叶枫出生在一个西部小城,而大学也是位于一个西部landlockedprovince(内陆省。叶枫:不是偶爱显摆,是因为身处在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怎能不随波逐流,中西结合呢?!),所以他很少有机会和外国人面对面的交流。
还记得叶枫刚上大学不久,还为了英语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那是叶枫大一刚入校的第一个周五晚上,他第一次参加学校的英语角。他远远地看见一个个子高挑的金发美女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由于天色较晚,周围灯光黯淡(不要诧异,大学里这样的环境大多灯光黯淡。组织者这样做是有原因的:灯光黯淡可以扬长避短,使得交流双方只能看见对方的好处而看不见对方的坏处,再加上昏暗的灯光有一种朦胧的美,所以很容易产生轰轰烈烈的爱情),叶枫没有意识到这位金发美女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中国原装,只是她为了更好的推销自己,在自己的头发上渡了层金。
叶枫立马走上去,用远好于其他大学生的口语问道:“欢迎你来中国求学,我叫叶枫,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对于中西方教育模式的差异,你有什么看法?我更喜欢西方启发式的教育模式,你更喜欢哪种教育模式呢?”叶枫看着对方愣愣地看着自己,好像对自己爱理不理的,他害怕失去好不容易得来的和外国人交流的机会,连忙打蛇随杆上,为了引起这位金发美女的兴趣,他连使了几个显示自己水平的高难度单词,“当然这两种教育模式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对于像你这样体验过两种教育模式的人来说因该更有发言权吧,你能和我谈谈你的看法吗?!”
“对不起,你说话的速度太快了,我有点跟不上你的节奏,你能不能慢一点,简单一点。”金发美女不得不用中文回答到。
“哇!你的中文说得真好,就像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说得一样,你真厉害!”叶枫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一厢情愿的把对方当作了外国人。
直到在与他一起来的同学的解说下,经过了周围人一系列充满像看乡巴佬的异样眼神的洗礼后,叶枫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技术叫做染发,原来不是所有的金发美女都是秀兰-邓波儿。
从那时起,叶枫就不喜欢这种染发技术,也不喜欢染发的人,后来他母亲也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挑染了一下头发,结果在他知道以后还和母亲还为此吵了一架,他总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好好的黑发不要,却要去染成不伦不类的五颜六色。
叶枫并不是不喜欢其他颜色的头发,只是他不喜欢那些不自然的东西。现代社会充斥着太多的人造和污染,而天然的东西却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不能让这个社会抛弃这些,但他认为至少自己身上的东西应该是天然的,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他绝对不会去染发,同时也幻想着自己将来能找一个原汁原味的美女老婆。
走出机场,顺手招了辆出租车,报了地名后,叶枫静静地坐在后排座上,司机好像也不大喜欢和一个半大孩子聊天,继续听着车载音箱里的轻音乐。
俗话说深圳是一个快节奏的城市,什么都快,就连出租车的记价表也跳的出奇的快,叶枫觉得上面的数字跳地比自己心跳还快。看来没有一百来块,自己是甭想下得了这个车,真是上车容易下车难呀。
叶枫其实也不想把钱花在这种地方,可是一来他人生地不熟,二来深圳地六月实在是热,外面骄阳似火,他也不想再去挤那闷得像蒸笼一样的公交车(现在深圳好像有空调公交了,但为了顺便带出叶枫长胖的事情,不得已而为之,大大们不要介意)。
怎么这么热呀,上次来我记得没有这么热的呀。
“师傅,你能把空调开大一点吗?”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了叶枫一眼,仿佛再说:你长得就那么胖,还穿得这么多,不热你热谁。但顾客提出了要求,他也只好满足。
其实原来的叶枫一点也不胖,171cm的身高配上近60kg的体重刚刚好,可是经过一年的静养和父母催猪似的照顾,一下子就增重了10kg以上,从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变成了养鸡场的肉鸡。不过就算是肉鸡,也到了他飞翔的时候了。
“谁说肉鸡就不能飞,我不是一样从m市飞到了深圳了吗?!”叶枫不满司机的眼神,心里狠狠的嘀咕着。
叶枫此次深圳之行可不是为了来游玩的,而是为工作而来。但是叶枫却没有把他这次来深圳的具体时间告诉他在深圳的同学,而且他现在打车的终点也不是他所要报道的公司。叶枫为什么这么做,可是大有玄机的。
原来当初叶枫之所以能够欣然回家,还有一个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很好,只要治疗及时,三五天就能好。
显然叶枫小瞧了这世界一大顽症,一年来他的病毒数不光没有减少,还像是喜马拉雅山的海拔高度一样,有增无减,从变成了,变得不多,也就是一千来万。眼瞧着要治愈这个病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病绵绵无绝期。就在叶枫感到绝望,在问候了这个世界上所有他知道的神仙的父亲母亲后,一个电话给他带来了希望。
那是一个来自深圳的电话,电话里的人告诉叶枫他在深圳的医院里有关系,可以帮叶枫弄虚作假,拿到伪造的健康证和化验单。
这个打电话的人是叶枫小时候的邻居,比他大4岁,关系很好。由于很长时间没有见面,叶枫都快不记得自己还有一位哥哥——李建国,看来与其去求那些虚无飘渺的神仙,还不如搞好人民关系,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不是说过:中国人民一跺脚,老天也要抖三抖。
其实叶枫很不喜欢这样靠关系走后门,这是中国社会的毒瘤,使得很多有能力的年轻人成为这种现象的牺牲品。而对于这些使用这种卑鄙伎俩的人叶枫向来看不起,可讽刺的是他自己也成了这样的人。
难道这就是命运,叶枫感到很无奈,一向不相信命运的他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扼住命运的咽喉。可事与愿违,刚刚迈出自己事业奋斗的第一步就被命运狠狠地摆了一道,而他却不得不在命运面前,在他痛恨地丑陋面前低下了自己高傲的头。
“一次,就一次,以后我一定不会让命运摆布,一定要做自己人生地主人。”叶枫轻声的对自己说道。
命运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皇帝还是平民,当命运降临的时候都是那样的渺小而无助,即使是创造命运的神,也摆脱了不了自己亲手创造的命运的束缚。叶枫越想摆脱命运的束缚,越被命运束缚地紧,幼稚的他想要做命运的主人,可当他一次次面对命运的安排时,又不得不一次次投降,成为命运的奴隶。
叶枫透过车窗玻璃看着外面这个陌生地城市。窗外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好不繁荣,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自信的笑容,这与坐在出租车里的叶枫大相径庭。叶枫始终害怕自己这样弄虚作假会被别人识破,那样他将失去挑战未来的信心。
即使没有被人识破,叶枫知道只要自己做地好,被识破的可能性很小,可自己能心安理得吗?既是自己能心安理得,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就欠别人一个人情债,一个老大的人情债。李建国在电话里面说的很轻松,你一来深圳就能搞定,你是我的小兄弟,我不帮你帮谁。
可叶枫不这么想,他知道李建国毕业于一个并不出名的医科学校,毕业后一个人来到深圳发展,虽然不知道他现在干什么工作,但是如果他真的能帮自己搞定的话,就能证明他现在至少混得不错。从一个三流大学的本科生混到现在这个地步,其中的艰辛恐怕也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
这个世界上什么债最难还——人情债,现在叶枫不但自己欠了债,还使得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的李建国因为自己也欠了债。叶枫不由得捏了捏装在里衣口袋内的红包。
晃晃悠悠半个小时以后,目的地到了,叶枫一看记价表,哇塞,居然一百多,够他在自己老家打的绕上好几圈了。
匆匆交了钱后,叶枫拿着行李下了车。环绕四周,除了人还是人,除了房子还是房子,叶枫觉得有一种迷失于丛林中的迷茫感。四周的人都匆匆忙忙,看都不看叶枫一眼,好像立在那里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根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