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话刚说完,郑秋和陆雨便齐齐转头了。
“我们想听。”
张顺:“……”
老人一瘸一拐的摸向了漆黑的棺材板,那双如同树皮的手上,明显只有三根手指了,连手掌都缺了一块。
“这里面,躺着一位格格。”
荒村原本叫东林村,因为距离市区太远,并没有被沪海市的繁华所影响,村民很穷。
可某一天,这村子却有一个男人送了一个怀孕的格格来。
男人到村子里就死了,格格求了村长很久,村子才同意收留她和孩子。
那个年代,一个健壮的汉子都不一定能活得下去,更何况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这和这村子变成这样有什么关系?”
郑秋问道。
“呵呵,让一个格格在村里住着,一天两天不要紧,时间久了,几个男人,自然是忍不了了,一次两次,格格只能忍,
可事儿传出去,有老婆的男人也想试试,后来,每晚都有不同的男人来,每晚都能听见孩子在哭。”
若真只是这样就算了,难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儿子成了格格所有期望。
可疾病伴随着一场卖血热爆发了,眼睛出血,皮肤溃烂,无法救治。
“龙血,治百病,传开了。”
这话让陆雨郑秋,哪怕是张顺都有种心头一紧的感觉。
格格亲眼的看着他们刚才在教堂看到的那一幕,没有张顺,格格的孩子可想而知。
疯狂的村民抢着喝发红的井水,好像一群疯子。
落后和愚昧,有时候会让人变得不像人。
体无完肤的女人,躺在暗无天日的破草屋里吗,似乎被抽取了灵魂般绝望。
她被强迫性的怀孕了,作为产出“龙胎”的家畜,为了让剩下的人治病。
“艹!”
郑秋一拳打在桌子上,脑门儿上青筋都爆起来了。
“一帮畜生。”陆雨也是紧紧握着拳头。
“她自杀了?”张顺问道。
老人点了点头,拿起了一本泛黄的笔记本,只是上面捆了很多绳子。
一个城里来的男人,将一本笔记放在了格格房间里,并和她说了些什么。
格格站着死了,当夜,村长被啃食成了一具活尸,却还没死。
接下来,是四个抬着石臼的小伙子。
一个道士当时来了,发现了格格之后,把格格钉在了这口棺材里面就走了。
邪物在不到方圆十里范围内,那场五十年前的瘟疫开始了,比艾滋可怕数十倍的杀伤力。
村民连带着瘟疫尽数消失在了时代的前进中。
一个徘徊了五十年的鬼村,就这样出现了。
鬼气裹挟,村名全都只剩下了一些原始的本能,只会日复一日的重复生前做的一些事情,唯独多的,就是对于活人的驱赶性质。
布条是格格生前的衣服,上面的鬼气浓郁到可怕,自然能把一切活人的感觉遮挡住。
郑秋突然想到,那眼前这个老婆婆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在这样的鬼村子。
“可,你?”
这疑问随着老婆婆的一个动作停住了。
老婆婆撩起了裤子,漏出了一条木头做的腿,和那缺了不少手指头的手掌让人感觉十分的不舒服。
“一个奴婢罢了,我无论生死,都要跟着格格,这是我从小就被告知的,但鬼气毕竟不是人能受的了的,这几年,我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