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子攀到峰顶时,不出意外,另一个夜郎子已经将风浪子带走了。
夜郎子的肚子突然饿了,这也就意味着他的“意”彻底用光了。
如今他都在这高山之上保全自己,就已经是万幸了,更不要提做其他的什么事。
他俯望着高山,地面茫茫都是一片大道,他将何去何从?
他小心翼翼的下山,一不小心划伤了手,顺势滚了下来。
腿折了,他只能一步一步的,爬着,即便前方没有任何人记的地方,他也要向前爬去。
活着,是身为生物的最后的愿望。
任何生物都会有求生欲,死亡的恐惧是可怕的,折磨的恐惧也是可怕。
夜郎子每次都拍拍自己的身体,告诫自己,要活着,要像人一样活着。
如果他现在死去,将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他现在并未死去,他将体会痛苦的意义。
……
我虽然已经老去,可在这里依旧当个服务员,这里是曾经的尔斯镇,如今已经混乱不堪,但我可以凭借这里的混乱程度,大概判断出我是处于哪一个时代。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意,这使我原本苍老的容颜变得年轻起来。
我心想,这辈子就这样过了吧,我已经有了意了,而且在这里最大的问题就是孤独,俗称“闲”。
没错,我是底层阶级,这里的工作也的确很累,可这里没有类似于手机一般的东西,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没有。
这也就导致了除了工作,那就是“闲”,也可成为“孤独”。
这个孤独可不是一时思想上的感慨,而是生活上的实质投影。
我本身工资就不高,做的也是些简单的工作。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脾气磨炼好一些,与同事打好关系。
之后,就是在平凡的职业上研究出不一样的套路。
见到一个内心孤独者时,我会主动帮他解开心结。
见到一个可以开玩笑的人时,我会故作搞笑的状态。
当然,这里的一个前提就是,永远是他们尊贵我卑微。
如果遇到脾气不好的客人,他们也是为了衬托其他脾气良好的客人;遇到脾气良好的客人,我也算是为人民服务了。
这里的尊严最初是不值钱的,唯有一点点提高自己才能提高你尊严的价值。
当然,我也避免不了一些小摩擦,但多数都是我忍住了脾气。
没有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况且,我在这屋檐下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从没想过抬起自己的头。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女生,她是穿白衣的,在我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同样是穿白衣的,是尔斯。
我当然不会傻傻地以为她是尔斯,那是个圣母,她则是一个失落之人。
我按照以往给她送餐,刚好失误,菜掉到了地上,餐房人多,来来回回走动,中间只有一个过道,终究是我错了。
她眉头一皱,显得不悦:“都向你这样得,我们怎么吃呀!”
她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声,我平时服务的人比较多,自然也就有了些怒气,她的话语使我想到了一个曾经比较讨厌的人,一不小心和她怼了起来。
完了,我又要换工作了。
这个工作绝对是待遇较好的,可惜,人总要为自己一时的愤怒付出了代价。
可惜,她没有吵赢我。
我见到她无话可说,赶紧走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怼人的人,再加上这么多年一直在这里卑躬屈膝,一时竟然对她有些愧疚。
可我没有主动找她道歉,这里的人比较野蛮,道歉基本都是认为自己输了。
思索了片刻,我终究还是决定道歉,与其让她心中藏着一丝对我的不满,不如让她将这份不满发泄出来,避免以后她因为这份不满而落井下石。
我悄悄地跟着她,一直来到了尔斯镇边境的一个荒凉地带。
我心中正在思考怎样向她说明问题,却看到了尔斯镇的牌子,在半空中悬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