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1 / 2)

 行政人员b1a</p>

,或未应用拈阄法b1β</p>

;申从部分公民中应用选举法b2a</p>

,或酉应用拈阄法b2β</p>

;但这也可能在同一城邦中,某部分官员由这一方法选拔而另部分则由</p>

1照130a822,所举三项各有三种变异,可能制订27种授职方案。【】</p>

但每项的第三种变异,即“两合”而成的变异,亚氏认为无关重要,拟不复采用,所以说每项可衍生四种方案22行</p>

;依此,一共可以制订2x2x2=8种方案。可是2330行的叙述中,他实际上在“两合”变异内应用了一种变异,于是总共制订了2x2x3=12种方案。</p>

这样,31行所言数目就同22行所说不相符合了;其中四方案是临时添进去的。</p>

列下文,130a31b5,在“两合”变异中又采用了3</p>

,共列举有十五种方案;这里在二十七种中所来提到的共十二种方案:1;2;3</p>

项和1、2、3及所可组合的九种方案。</p>

264</p>

政治学742</p>

另一方法产生,即戍某些职司从全体公民中应用选举法而另些则应用拈阄法选拔b1γ</p>

,或亥某些职司从部分公民中凭选举而另些则凭拈阄b2γ选拔。这样,我们[择取了两合项目中之一γ而]删除了另外两个两合项目,3</p>

,就总共组成为十二个方案。</p>

[这些各别的授职方案各相宜于哪种政体</p>

][第一,]各方案中有两类是属于平民性质的:甲</p>

经由全体公民负责选任,从全体公民中应用选举法a1a或拈阄法a1β选拔官员,或乙分别官员为两种,兼用选举和拈阄两法a1γ。</p>

[第二,]若干方案是适合于共和政体的:其中一类为甲、乙经由全体公民负责选任,从全体公民中或凭选举,或凭拈阄,或用两者、a1a</p>

,但实施时,不从全体公民中作为一个整体而连续进行,须把全体公民划分为若干选区而后相继进行选拔。另一类为丙经由全体公民负责选任,而分别职司为两种,某些从全体公民中,另些从部分公民中选拔任用,至于选拔的手续即可由选举或拈阄或兼用两者a3a、β、γ。</p>

丁还有一类,只经由一部分公民负责选任,而全体公民则为被选人,但官员则分为两种,各别应用选举和拈阄两法b1γ</p>

,这类也可用于共和政体,但以倾向于寡头性质的共和政体为合适。</p>

戊</p>

如果经由一部分公民负责选任,让他们从全体公民中选拔某些官员,同时又从部分公民中选拔另一些官员,至于选拔的手续则可全凭选举或全凭拈阄,或兼用两者b3a、β、γ</p>

,末一个方案也可用于共和政体,但以倾向于贵族政体性质的共和政体为合适。</p>

[第三,]己经由部分公民负责,从部分公民中,或凭选举或凭拈阄</p>

265</p>

842政治学</p>

或兼用两者,选拔官员b1a、β、γ</p>

,这一类方案适宜于寡头政体。</p>

[第四]适合于贵族政体的方案是庚经由部分公民,从全体公民中,凭选举法b1a</p>

,或经由全体公民,从部分公民中,凭选举法a2a选拔官员1。</p>

组织行政机构的各种方案就是这些,这些方案各各适合于各式各样的政体。我们如果想完全了解哪种政体应该采择哪一个方案,并了解那一机构应怎样任用它的人员,还得研究各种行政机构的职权的性质2。所谓“行政机构的职权”是指管理财赋或统率军务这样一类的职权;职权的种类不同,例如一位将军的职权就异于管理市场,检查贸易契约的一位商务官员的职权。</p>

章十六议事、行政和审判三机能中,现在尚待考虑的就是末一件事了。有关法庭3的诸问题,我们也当应用研究行政机构时所用的办法一一予以论述。这里发生变异的三项为一法庭的成员、二所受理的案件和三司法人员的任用手续。第一项问题为组织法庭的法官陪审员从全体</p>

1130a23b5间原文缺漏甚多并有错误;缺漏大抵起于“行末或行头上下行字样相同”之故;错误大抵由于本节“重复短语”或“重复字样”太多之故。修洛。</p>

thurot</p>

、斯宾格尔spengel</p>

、苏斯密尔等都曾为之校补。纽曼校补文见校本卷四30页。</p>

2各种行政机构的不同职权执掌的业务和所负的责任</p>

,下文未见叙述。</p>

但本章上半,129a5130a7论述行政机构的种别时却屡有所涉及。</p>

3我们所称法庭,希腊人称为这个名词,不从“法律”而从“正义”</p>

取义参看1280a8注</p>

,直译应为“正义庭院”或“司直会议”。</p>

266</p>

政治学942</p>

公民还是从部分公民中遴选。第二项问题是从所处理案件为别,法庭有多少种类。第三项问题是任用司法人员应凭选举还是应凭拈阄抽签。</p>

让我们先确定法庭的种类。</p>

它们共有八种1。</p>

其一为审查执政人员的措施和账目的法庭2;其二,听断违犯城邦公共利益的普通案件;其三,专司违犯宪法政体案件;其四,处理关于民事和刑事的争执,包括由行政人员或由私人控诉的讼案3;其五,关于私人间契约的纠纷,这类纠纷很多,是时常发生的;其六,杀人案件;其七,外侨案件。杀人案件有几种区别4,各种案件可能在同一法庭审判,也可以组织不同的法庭,分别审判不同性质的杀人案。区别之为1预谋杀人;2并出于故意的过失杀人;3杀人业经招认,而论罪则有不同意见,可以援引不同律例的案件;4起先因过失杀人而放逐国外的人,回来后又犯故意杀人罪的案件。审</p>

1关于法庭分类,参看卷二章八,希朴达摩对司法案件所分的三类都属刑事案件。柏拉图:法律篇767、957a,法庭分类,别为私人间争讼和危害公共利益两类。此节亚氏所作分类比较重视危害公共利益和危害城邦宪法等政治案件。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英译本393页,述雅典公众法庭,凡所审断的案件愈重大则陪审员人数愈多,有二百、四百、五百、一千、一千五百、二千和二千五百陪审员之别。</p>

2关于政绩“审查法庭”</p>

,参看雅典政制章四十八和五十五。</p>

3查看卷五章四1304a1317所举一些事例。</p>

4关于杀人案件,分别案情组织不同法庭进行审判,出于雅典习俗。福修斯:书录279,引赫拉第俄heladius说法,把杀人案分为四类。</p>

雅典政制章五十七和德谟叙尼:反阿里斯多克拉底6577。</p>

aristoer都举五类,比此节增多一类:被投掷木、石、铁器所杀而未能指证投掷者的案件。</p>

267</p>

052政治学</p>

判末一种案件的法庭可以雅典的“茀里托法庭”为例1,这样性质的案件虽在大邦也是难得遇见的。相似地,受理外侨案件的法庭也有两种:1处理客民和客民间的讼案,2处理客民和本邦公民间的讼案。最后,第八种法庭裁判私人间细小的契约纠纷,争讼的币额仅为一至五特拉赫马,或者稍大一些的钱债纠纷,这些讼案不须有许多陪审员为之听断。</p>

最新小说: 裂石响惊弦 混在古代当王爷 军伍行 黑龙新传 人在汉末:开局签到龙象般若 帝国第一驸马 帝国大反贼 醒来后,成为商贾赘婿! 三国:从军阀到一统天下 悠闲少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