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时间过去了。
我还活着。
这六天我一步都没有离开这个房间,绝大部分时间也都闭着眼睛。
贴满胶条的窗子和旁边的那个系着绳子的竹篮就是我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
期间王松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但都被我敷衍了过去,我拒绝了他的探访,只是摆脱他继续关注一下周国富的案子。
他为我做的已经足够了,我不想连累到他。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只要不去照镜子,那只眼睛就没办法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但是我的猜测也是无力的,我没法离开这里,只能坐吃山空,早晚有一天会坚持不下去。
至于那个猫眼儿或许真的是事情的关键,但警方不可能没看过日记本,这么重要的证物连他们都没找到,我连门都进不去就更找不到了。
这种感受到生命一点一滴流逝的感觉真的不好受,我已经快要崩溃了。
所以我决定做点什么让我能够重新振作起来。
我闭着眼睛在床边一阵摸索,凭着那股种特殊的触感找到了那本羊皮书,然后从床头柜中翻出一支笔,几步来到桌子前浮起凳子坐好。
我脑子里如同一团浆糊,在呆坐了很久之后才打开羊皮书,睁开眼颤抖地写下了四个字:“敬之,远之。”
……
……
纸张上四个鲜红的大字正在疯狂刺激着我的神经。
原来不止那个猫眼儿,这本羊皮书同样有问题!
我本能地想要远离它,将自己的身体蜷缩在墙角,可我脑海中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
我为什么要害怕?
我既然已经被那只眼睛缠上了,还会在意多出一本书吗?
而且老话常说:世间百毒,五步之内必有解药。
既然这本羊皮书与那猫眼儿是一同出现的,它或许会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我鼓起勇气重新回到桌前,却发现笔记本上无论是我写的黑色字迹,还是贸然出现的红色字迹,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拿起笔在上面随意划了两下。
没有痕迹。
这支笔没用了?
我在自己的身上涂了两下,这支笔却又回复了正常的功能。
我猜测:也许只有某些特定的东西才能被写在上面。
等等。
“敬之、远之”与“非礼勿视”似乎都满足了某种规律。
那只眼睛的规律。
我定了定神,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句话:“眼睛在镜子里。”
成功了!
白纸上稍显凌乱的字迹印证了我的猜测。
我屏住呼吸紧紧地注视着惨白的纸张,生怕错过一丝半点的细节。
一秒……
两秒……
三秒……
……
十秒。
十秒钟过后,刚刚写下的那一行字下面,一团血红色的液体慢慢从纸间渗透了出来。
它就像是一团富有生命力的血液,又像是无数只微小的蠕虫,开始在纸面上缓缓移动,然后渐渐下沉。
只留下了一行暗红色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