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铁骑着三轮车慢悠悠地走着。这条路他十分熟悉,不用抬头看,也知道再走30来米是一个路口,从那个路口往北拐,在小路边他将城关一小的关校长用锤子砸死。
那晚之后,他从未去看过现场。以前做私人侦探的时候,对警察的侦破手段有所了解,老练的刑警有一条经验:凶手大都喜欢回到现场看看。刑警因为这条经验,破过不少案。
第一次杀掉马老师后,他从自己的感受体会到,刑警的这条经验很有道理,他的确很想到现场看看,这个念头勾得他心里痒痒的,仿佛他是河里游荡的饥肠辘辘的鱼,而现场如同勾着他肚子里馋虫的鱼饵,非得游过去吃上两口才过瘾,哪怕冒风险。
校长的死是他的得意之作,那个现场是他曾经的舞台,而他是舞台上的主角,他很想回去看看那个舞台,回味自己曾经的高光时刻。
另外,他还想看看自己是否留下遗漏。如果有破绽,要马上想办法补救。如果警察在现场,还可以看看警方的反应,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希望借此看出他们查到了什么……总之,有很多理由诱惑着他不顾风险前往现场。
但他最后忍住了,不能小看刑警的智慧,轻视警察是要付出代价的!
此刻,一个月过去了,不知警方查到什么地步,警察没有找过他,也没有对他进行监控,可以断定,他尚未进入警方的视野。
这个时候他去现场的话,可以肯定风险不大。正想着,那个路口像一张地图一样摆在了他的眼前,也许现场在期待着他回来看看。
他注意到,砸死校长的位置旁边,是一堵围墙,围墙上新装了一个监控探头,是亡羊补牢的措施,旁边那盏路灯的灯泡也修好了。
那天晚上,他用铁锤砸在校长的后脑上。但由于天很黑,他不知道有没有喷溅或者流出的血液。
回家后,他将杀人的铁锤仔细观察过,上面有血丝和头发、头皮,血迹不多,估计没有造成大量流血。因此,此刻从地面上看不出曾经有过血迹。
按警方的习惯,在勘查凶案现场时,会在尸体周围画上白线,标示出尸体的位置,在马路上应该比较明显,但现在看不出来,也许被洗刷掉了。
由于多了一个摄像头,罗大铁无法尽情欣赏自己的“舞台”。其实,一眼扫过去,这里没有任何凶杀现场的痕迹,仿佛什么都未发生过。
那场谋杀,那个被他除掉的校长,如同一场梦,早已消散了。
罗大铁未敢多留,顺着关校长曾经回家的路线,骑着三轮从单行线的马路穿过。一路上,他既体会到了紧张,又体验到了得意。
他的“净师行动”,已经成功清除了城关一小的两个败类,一个校长和一个老师,而且逃过了警方的天罗地网,行动非常成功。
他心里原有的怒气得以疏散,可以光荣收手了!
这时,他感觉肚子饿了,便想找个地方吃饭。他记得前面3、4百米的地方有一个酒店,酒店与马路之间空出一个“袖珍”的广场,有几棵大树,很适合坐在树下休息。
他将三轮车骑到那个酒店前的小空地,将车停在大树下,从车斗里拿出保温盒和保温杯。
保温盒和保温杯都很旧,是他在垃圾堆里捡的,洗干净了很实用,可以让自己的午饭保持在“温乎”的程度,不至于凉着吃进肚里。
吃完饭后,他将保温盒放进车斗里,打开保温杯,喝着尚有余温的水,连同口腔里的残渣一同冲进肚子里。
饭后困意泛起,他没条件睡觉,打算呆坐一会儿,困劲便会过去。
这时,一辆suv驶来,停在酒店门口,副驾驶一侧的车门开了,下来一个女人。酒店门童走到suv司机一侧的车窗,和司机说着什么。司机是个男人,听完门童的话,开车离开了门口。
下车的女人没进酒店,在门前慢慢踱着步,像在等人。酒店大门处在罗大铁的视线里,因此那个女人成了他饭后闲暇时一饱眼福的风景。
忽然,他发现那个女人眼熟,似乎在哪见过。
他很快想起来,她是城关一小的老师,一个多月前见过她。那天,他和学校的门卫老高闲聊,看到她出了校门,到马路对面等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