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原主的愿望是让江云起一辈子都碌碌无为,让他后悔抛弃她,让他永远都只能仰望她的存在。】
明月听到飞霜的话微微挑眉,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人而言,这个愿望真不算简单。
不过,有挑战的事情才有趣,不是吗?
想到江云起刚刚的态度,若不是提前知道了剧情,明月都快以为他真的对妻子至死不渝了。
可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呀~
她要是顺着剧情走,就会被割掉头颅换投名状。
她只是出了点‘意外’,就被半路丢下挡追兵。
“嗤…男人…”明月满脸嘲讽地嗤笑一声。
什么爱啊情啊,说到底江云起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在听得身后的追兵声越来越近时,明月撑起了身子……
虽然半路被丢下,可明月并没有真去替江云起挡追兵的打算。
她不过是找了个江云起不会怀疑的理由,由明处转为暗处罢了!
搞事情,自然是要暗戳戳的搞。
依着原主的记忆,明月永远可以抢先江云起一步,在他的前头做好准备。
她要让江云起所想皆成空,所愿皆不成。
她要他这辈子始终郁郁不得志,含恨而终。
而她…乱世出英雄,这一次她选择站在宋国这边,毕竟这是原主出生长大的故土。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躲过这一群追兵。
明月扶着树四下里看了看,这片荒郊野岭只有一条猎人踩出来的小道,其它的地方均是荆棘丛生、杂草茂密。
而此时她已经隐隐绰绰地看到了半山腰的火龙,那是那些追兵们手上拿着的火把连成一片,远远的瞧上去就像是一条泛着红光的龙。
宋明月这具身子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如今跑了那么久,再加上脚上又受了伤,实在是没什么力气了。
明月往前走了一段路,时不时的在路边薅一把野草,过了没一会儿,她用一根树枝刨开了一处较少的荆棘丛,然后她忍着痛钻进了荆棘丛里后,把外面努力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又把野草铺盖在自己身上。
夜色掩盖了所有的破绽,更不会有人想到她会躲进荆棘丛中。
而后,就只剩下等了。
过了大抵半柱香的时间,十来个举着火把的追兵,没有丝毫怀疑的从明月身前经过。
明月屏息凝神时,还听得他们喘着粗气的抱怨声:
“那江云起真是跑的比兔子都快,可累死我了。”
“累什么累啊,快追吧!黄老爷可是说了,谁要是抓住了江云起,赏五十两银子。人家杨老爷那边也说了,他也给五十两。这哪里是什么江云起啊?这分明就是活生生的一百两银子啊。”
“要我说这江云起可真是狗胆包天,居然敢对黄少爷和杨少爷下死手,得亏他跑得快,不然这会儿怕是都被剥皮抽筋了。”
“可不是嘛,一个臭跑镖的,喝了点马尿,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居然还敢和两位富家少爷抢女人,抢不过还杀人,啧啧啧!”
“我听说江云起家里娶了妻的,他怎么就这么猴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