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从这卷开始启用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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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w,神呀,救救我吧,流氓竟然是猪头。这里不用我介绍,想必大家都知道rcew是谁吧,他就是那个被称为网络第一写手的——血红。
rcew是“血红”早期用的名,后来才改成中文“血红”。其实血红的陈观鱼并不是全部都喜欢看,陈观鱼最喜欢的还是他那部《邪风曲》。只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跑去17k那里玩,然后他在17k写的陈观鱼都没有看。不是不喜欢他的,而是陈观鱼已经习惯在起点看书,从来都没想过要到17k去。
猪头呀猪头,大家不要打我,血红他自称他是猪头。你竟然跑到我这一亩三分地来,以后你就别想逃了。陈观鱼想不到的是,以后的大神们这么快就纳入了自己的帐下。
“刘千华,找一下rcew的作者资料,找到立刻发过来。”陈观鱼在qq上给刘千华发了一道信息,5分钟,资料传送到陈观鱼手里。
其实资料里面只是小小的简介式资料,并没有详细内容。但申请作者时必不可少的却是联系方式,所以陈观鱼叫刘千华把他的资料找出来,为的就是找到“血红”的联系方式。
2001年血红似乎只是一个小伙子,大概也就22岁左右吧,这个时候的“血红”应该还处在年轻气盛的地步,少了一份成熟,多了一份天真。要知道,现在“血红”如果不出意外按照历史脚步行走的话,他是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开始写的,这相当于借钱炒股一般,很有些破釜沉舟的意味。
顺利加上“血红”的qq,应该这个qq是“血红”最初用的qq,而这个时候的“血红”还并没有多少名气。这家伙还太监了一部,书名叫《林克》,只是后来他又续写完毕,终于离开了太监之列。但血红成神之后,许多人想加他的qq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血红:“陈观鱼……???”
血红今天心情不错,因为他终于从一个老作者口中得知,打最有效率的是在大神书评区。于是血红在码完之后,立即跑到“诛仙”评论区里打了个。早已想好,要打也要有些创意嘛不是。
发完,血红也没有再继续发,一个就好了,到处像牛皮癣似的发,你不累读者还累呢。再加上若有发的时间还不如安心码字,回报读者才是正确的选择。
就在又码完一章之后,血红开了qq,刚好,有一个申请加为好友的消息。看看那人资料,发现名字叫“陈观鱼”。血红心里暗暗鄙视了一翻,你崇拜人家也不要取这个名嘛。
陈观鱼:“嗯,是的,我是陈观鱼。”
看来血红这个猪头还不相信自己是陈观鱼呢,唉,为什么老实人就是没人相信呢,陈观鱼心里诅咒着这虚拟的网络。网络对暗,你永远不知道和你聊天的是一个人,还是一只狗。这句话说的虽然很是俗气,但却一语道破网络虚拟的实质。
血红:“陈观鱼你好,我是今何在。”
看到血红发出他是今何在的信息,陈观鱼看后真真是哭笑不得。
陈观鱼:“今何在的q我有,但却不是你这个,我是看到你在我书评区里留言才找到你,你的《我就是流氓》我看了,还不错。”
血红:“说的跟真的似的,说说,怎么个不错法。”
小子,还想考我,我都能把你后面的章节给默写出来,陈观鱼一阵不爽。但看到这猪头是未来大神的份上,也就耐下心来,把一些对这部的看法,再加一些对后世情节的猜测,直把血红震惊的直呼神人。
血红:“陈大大,我服了,我算是彻底的服了,就算你不是陈观鱼,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竟然能把我的写作思路,丝毫不差的预测出来,真乃古今中外第一人也。”
陈观鱼:“古今中外第一人不敢称,但对网络还是有一定的见解,我相信你这部一定会红,耐心写下去,相信在起点,你也会成为一代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