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平一点不怀疑程墨话里的真实性,废掉一只眼睛没什么,要是瞎了,那就麻烦了。他赶紧道:“是盖滋縻的使者说的,可不是我主动要求的。那王八蛋说,你们从长安来,是富可敌国的富商,富国敌国啊,抢了这一次,小的后半辈子玩女人,吃香的喝辣的,都不愁了。
不瞒郎君,小的确实派人查探过,你们队列整齐,人数众多,确实是财大气粗啊,要不是富商,哪里雇得起这么多保镖护院?”
这是保镖护院吗?这是正规部队中的特种兵好吧。程墨不想跟这混人说话了。
陶平还在那眼巴巴看着程墨,他把知道的全招了,怎么不帮他解除身上的刑罚呢?等了半天,程墨没动静,他望向黑子,黑子瞪了他一眼。
麦芒处理完手头上的事,到帐外求见。
程墨道:“进来吧。”
麦芒手提两个头颅,提了提胡子乱糟糟纠结在一起的那个,道:“丞相,这是敌军首领。”又提了提一脸凶狠,眼睛瞪得铜铃大那个,道:“这是敌军首领死后,重树军心,害得我军伤亡大增那个男子。”
“丞相?”陶平以为自己耳花了,难道这个长相俊朗的青年名叫陈乡?
程墨道:“叫他认认,可有盖滋縻派来的使者在内。”
麦芒把两个头颅提到两眼发直,忘了痒痛的陶平面前,道:“认认。”
陶平摇头,道:“不是他们。不过那人拿了盖滋縻的信物。”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羊皮,里面包着一条丝绸腰带,每隔五寸绣两个仕女,很是精致。
这样的丝绸在吴朝很平常,麦芒撇嘴道:“这算什么信物?”
陶平道:“这是盖滋縻的腰带,正是有他这条腰带,小的才会听命行事。”
自从听到丞相两个字,他惊骇之余,立马老实,心想,不管是丞相还是陈乡,眼前这个青年都不是一般人,他还是别偷奸耍滑的好。
他在这一带讨生活,匈奴也好,乌孙也好,别的小国也好,他是不敢得罪的,他派喽罗跟吴军半天,得报这些人队形整齐,像是一支军队,他犹豫了,可是万凯却说,不过是一些保镖,怕什么?他们杀人如麻,凶名在外,怕过谁来?真是失策啊,要是知道是吴朝的军队,他早就该退避三舍,待乌孙和吴朝斗个你死我活。现在后悔莫及,落得这个下场,全怪万凯。
程墨拿起那条腰带看了看,道:“我们的腰带,没人绣仕女吧?”
他穿越到这儿三年了,从没见过哪位同僚的腰带绣仕女图案,这么没品味的事,朝臣们不屑为之,也就乌孙那些大老粗,既慕吴朝文化,又东施效颦,才会这样搞,而且在乌孙,只有上层社会才用得起丝绸。这么看来,这条腰带是盖滋縻的貌似没错。
麦芒想了半晌,茫然道:“这个,我倒没注意。不过,要是我,肯定不会用绣这么低俗的腰带也就是了。”
程墨笑了,道:“解开他身上的穴道,关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