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剑仙沉默,良久才道:
“只有忘情,才能入道,才能达到武学的最高境界。”
肖宇完全不赞同这种观点,直言不讳道:
“我觉得之所以说这话,不过是手中的剑不够快而已,若是手中的剑够快,任你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我自一剑斩之。”
“呵,你小子有些嚣张啊。”酒剑仙斜眼望来。
“我只是说一说心里话而已,跟在别人身后走,一辈子也难以越。”肖宇耸肩。
酒剑仙叹了口气道:
“这话说得有几分道理,可惜我早已经不收徒,否则倒是可你收你为弟子。”
众人不再说话,迎着凛冽的晨风,呼啸而去。
自古以来,飞天遁地,便是人类的终极梦想,所以才有人去玩蹦极,去挑战跳伞,然而那种感觉和此刻相比,却又大大不如了。
站在葫芦上,身边是飘渺的白云,脚下是飞掠过的大地,白云悠悠,人踪杳杳,唯有清风相伴,心胸不自觉地就辽阔了起来。
迎着金色的朝阳,肖宇微微握拳,胸中竟是生出一种将苍茫大地,尽握于手中的豪迈之情。
唔,要说这御剑飞行,却也有不好的地方,衣衫猎猎固然潇洒出尘,然而吹得久了,就会觉得肌肤生疼,手脚寒,幸亏小伙伴中没人有恐高症,否则后果更严重。
“咕噜~~”站在肖宇身旁的阿奴忽然惊叫了一声,脚下踉跄向后跌去。
肖宇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怎么了?”
“眼睛、眼睛,好像有东西飞进眼睛里了……”阿奴脸上现出了小鹿斑比似得可怜表情,“好难受。”
“你这运气也是没谁了。”肖宇无语。
“我看不清东西了,如、如果方便的话,书生帮我吹一吹眼睛吧。”
“……”
肖宇自然不会答应。他对这只吃货完全没有半点儿兴趣,别人误会怎么办,当即拉着阿奴的胳膊,向前方的唐钰走去。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并不流行,真正鼓吹此道的是明朝的朱熹,就是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个老恶棍,这厮表面道貌岸然,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暗地里却搞大了儿媳的肚子,至于栽赃陷害,纳尼姑为妾一类的事,更是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整个就是一儒家败类,极品人渣。
肖宇将她拉到唐钰身边,然后在唐钰感激的目光下拂袖而退……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一路无话。
中途休息了两次,终于是在第二天的午后,遥遥见到了蜀山。
此刻正是午后,天空一碧如洗,蔚蓝澄澈,仿佛纯净无暇的蓝水晶,在柔和明亮的阳光照耀下,干净的一尘不染。
肖宇站在酒葫芦边缘,放眼望去,只见到远处的天边,一片连绵山峰巍峨磅礴,拔地而起,有的直插天空,笔直如箭,有的似顽皮的孩童,活泼可爱,有的山峰之上还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绚烂无比。
每座山峰上皆修建了许许多多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地隐在悠悠白云之间,山峰与山峰之间还有飞索相连。
飞索下方就是飘渺的云雾,山风一吹,便层层卷涌,如梦似幻,恍惚仙境。
此外还有十数条湍流瀑布,从山峰上倾泻而下,宛若一匹白练,湍流直下三千尺,溅起万千碎玉,那细碎的蒙蒙细雨,还在阳光下氤氲成一弯弯的七色彩虹。
“这就是……蜀山么?”
饶是肖宇早有准备,也被眼前这一幕瑰丽非常的美景给震撼住了,在现代社会,哪里还有如此不染尘埃的世外之地。
直播间里的小伙伴更是目眩神迷,只觉得一股自内心的震撼,油然而生――
“美呆了!”
“这才是真正的仙家手段!”
“不要问我眼中为什么常含泪水,因为我的膝盖已经跪肿。”
“这里不是地球上的蜀山,本宝宝表示已经专门逛过了,从来没见过这番模样。”
“你妹,好想到这里旅游啊,主播快说,要多少钱才能穿越过去,本人不差钱!”
“今天终于知道什么叫套路深了,话说我老板今年四十多岁,一直没结婚,平常追求的人也不少,可从没答应过谁,大家心里都挺纳闷,暗地里还以为他是个基,直到昨天,他结婚了,大家纷纷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将他这块老顽石拿下,后来一打听才知道,结婚的姑娘居然是他年轻时对象的女儿……”
“卧槽,简直无情!”
“……”
就在众人将要降落到蜀山的时候,一座山峰上忽然有两团白点腾空而起,紧接着仙鹤的长啸声直入云霄,肖宇凝神看去,现竟是两只居然体型巨大的白鹤。
这两只鹤显然不是凡俗可比,体型大若牛犊,羽毛洁白,冠顶血红,看起来神峻异常。
“诶,这是鹤妖吗?”李逍遥好奇问,“不是说蜀山见到妖怪就不给活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