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你再等些时间。”
“为什么?”
他坐下优闲的为自己倒杯茶,喝了一口后才道:“怒不可遏的承王爷正在找偷他宝贝的小偷—”他看到她整个人一僵,“甚至派人盯紧陌生的脸孔,而你身为公主帮的一员,目标太大,我认为你还是继续扮百花楼的青娘,留在我这儿好。”
这是他跟蓝爷聊天得到的重要讯息。
“我身为格格,他能耐我何?何况有什么可以证明我是偷他药的人?”
他也倒了一杯茶给她,但见她没意思拿,便搁在桌上,“就因为你是静瑜格格,就因为公主帮管了太多闲事,你是绝对的嫌疑犯!”
她语塞,知道他言之有理,但也因此不敢跟他承认,她之前向蓝爷坦承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反正那大胡子也不相信,应该没关系才是。
“承王爷个性残暴,宁愿错杀一百,也不愿放过一人。”
这一点她也无话反驳。
“看来你是认可我的话才沉默。”
她讨厌他此时的自信,甚至是眸中的狡黠之光。
“至于何时离开,”他耸肩,“老实说我也没有答桉,因为得视情况的变化而定。”
她愈想愈不对,“但那个药对他何其重要,若依你所言,我根本没有机会逃走!”她可不打算在这里跟他耗上一辈子!
他坏坏一笑,“生命可贵,就算跟我耗上一辈子,总比丢了性命的好。”
这讨厌的家伙除了精湛的医术外,难不成还会读心术?
但她也明白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暂时留下来。
靖宇当然也清楚她有多么不愿意,但识时务者为俊杰,再怎样也不该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
不过她要是期待留下来会有什么盛情款待或是有什么活动,她恐怕要失望了。
因为他正在跟时间赛跑,红砖屋里的那些五脏六腑,他得尽快的做好记录,所以三餐都由小不点到外面去买些米、菜,简单烹煮就可以吃了,至于他上回到市集已替她买了几套衣服,够她更换,衣物各自清洗,彼此生活互不相干。
还好静瑜不是个娇娇女,跟小不点处在一起,渐渐有话聊,慢慢的两人似乎也愈处愈好。
但静瑜从不忘离开的事,他若出门,她总会问问外面的情形,一听到他说仍是风声鹤唳,她的失望就全写在脸上。
“罢了。”此时静瑜听到又是承王爷又派了多少人,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务必将小偷揪出来后,她已经不想再问这件事了,“我现在比较好奇你从什么地方弄来那么多的死尸?”
若不是胆量不够,她是想进红砖屋瞧瞧的,因为靖宇每天一进去后,总是待到傍晚才出来。
她边问边漫步走到这个旧宅院中庭,前几天,她跟小不点在这儿栽种了玫瑰。
他跟着走到她身边,蹲下身看看小小的枝桠,再起身看着她,“到刑场扛回来的,就我所知,这儿的冤狱特别多,全拜承王爷之赐。”
“所以你是因为这儿死人多才……”
“总不能杀人来研究,何况,”他阔步往前走,眼神变得严肃,“了解人体结构,在碰到一些棘手的疑难杂症时,会使患者有更多的救命机会,所以我也想着做一本人体结构图,清楚的描述每个部位……”他突地住了口,神情又转为轻浮,“这些话实在不适合跟娇滴滴的格格谈。”
但她很想听—不过,她硬生生的将这句心里的话咽下。
他实在是个很矛盾的综合体,谈到医术的事,他的神情绝对是吸引人的,但是只要跳脱这方面,他就像个凡事都不在乎的人,慵懒不羁,不正不经,让人生气!
这是她在这儿生活十多天的感触。
“不过你既是医痴,我倒想听听你到底读了什么有关医学的事?”
他这话听来就有点儿瞧不起她的意思,她抿抿唇,开始聊起了担任宋仁宗时的太医局翰林医官王惟一,编着了《铜人腧穴针炙图经》共三卷,考订了针炙穴位三百五十四个;金代名医刘完素,善用寒凉药,主张从表里降心火、益肾水来治疗病原中的火、热,着有《素问玄机原病式》。
至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全书五十二卷,收集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附图一千一百零九幅……
但她话尚未说完就被打断了。
他难以置信的笑看着她,“看来你的日子过得乏善可陈,那些厚厚的医书你竟如数家珍?”
他的确是佩服的,但她听来可刺耳极了,“你认为我是穷极无聊才会读这些医书”
她美眸又冒火了,靖宇得承认自己很坏,竟忍不住的顺着她的语意逗弄起她,“当然喽,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尽谈这些让人倒胃口的话,我实在很担心你会嫁不出去。”
“我嫁不出去也不会赖上你,谁要你替我担心。”她没好气的驳斥。
“那可难说了,”他的嘴角扬起漂亮的弧度,“也许你就真的就嫁给了我。”
“嫁你?那我直接去跳河还比较快!”
“你敢赌吗?”
“我有什么不敢”
“不,不好,还是二选一好了,若你真的不幸嫁给我,你可以选择跳河,也可以主动亲我十下,我总得替你先找个退路,免得一成亲就闹出人命也不好。”
说得像真的会发生似的,无聊!她就讨厌他这种不正经的态度。
但他却喜欢起她生气发火的容颜。
当然,这屋子里还住了一个小不点,在她看来这两人分明就是在打情骂俏。虽然青娘是妓院的人,但她人美、心又好,也不会乱发脾气,相较之下,她是比较没看头,也难怪大夫变心。
罢了,她刚学了一句话叫“君子有***之美”,她就把大夫让给她了吧!
蓝爷运了一趟镳回到广州后,就先去承王府探视王爷。
没想到两人才短短一个月没见,高大健壮的王爷竟小了一号,不仅瘦了不少,过去自豪已年届六十因保养有道,看来只有四十上下的他,现已苍老得厉害,岁月一下子在他脸上化上老妆,而且不过是早上,他身上就有酒味。
“我的老朋友,怎么回事”
承王爷脸很臭,他大口的喝了一杯酒,“那天的偷儿偷走了我很重要的东西,到现在都还没找到。”
“那天—”蓝爷搔搔头,有些不好意思,“那天我是有在百花楼看到你的人,可一来我有些半醉,二来我又惦记着要给怪大夫送女人去,想说王爷的人要逮小贼已绰绰有余,就……”
“你也在百花楼”
“是啊,王爷的人没说吗?”
也许他们想说,但他耐心全失,一人一刀全送他们上西天了。
从那天起,整个广州城内外他都布下天罗地网,要偷儿无处遁形,因为被偷的那样东西着实比他的生命还重要啊。
他能抵抗岁月、常保四十多岁的外貌及体力全仰赖它,但它也是毒药,他得天天服用,以毒攻毒才能维持青春,一旦停用后,就会像现在这样—
他抚着灰白胡须,手微微颤抖,该死!他在变老了!
他沉沉的吸了一口长气,“可否请蓝爷好好回想,当日可有印象深刻之事?”
蓝爷上回没帮到忙,这一次他可是很努力的给他想。
然后他眼睛倏地一亮,“对了,那个妓女临阵想脱逃,找了一大堆借口,最后竟说她是公主帮的静瑜格格!”说到这儿,他突地拍腿大笑,“格格?一个金枝玉叶连进妓院都嫌秽气了,哪还可能穿上那套薄纱。”
然而承王爷却认真的思索起来。
公主帮的静瑜格格、议政王的爱女,这公主帮的行径原本就无脉络可循,她们的父母常被她们出乎意料的行为吓得魂飞魄散。
几名贪赃枉法的官吏巧立名目向老百姓敛财,就是在她们明查暗访逮到事证后,被送进了衙门,甚至几名好色的官家子弟强掳民女一逞私欲,也是她们破门救出。
如果他为了求长生不老药而听信聂老太医的话,派人四处强取一些珍贵稀有药材而杀人之事传到她们耳里,她们因此介入,也不意外……
“蓝爷,我突然感到有点累了。”
“好吧,若东西丢了真找不回来,看是什么奇珍异宝,我可以替王爷效劳。”蓝爷豪气的大拍胸脯。
“谢谢。”
蓝爷一离开,承王爷立即要手下备轿,前往那名怪大夫的住处。<div>